第五十四章 杀鸡儆猴-《抗日之神鹰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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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次反复修改,中国历史上在敌占区实施抗战的法规性文件就此诞生了。《抗日救国条例》列举了政府和公民在抵御外侮中分别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拒不执行该法规规定的责任而必须受到的处分。
不过这个《法规》出台后并没引起多大反响,陈际帆又把最擅长做宣传鼓动的李祥韬等人调回全椒,负责向全社会宣传、推广这项法规。
张谓清作为本地的乡绅,自然不可能对县城的动静视而不见。他虽然在县城有住所,但主要还住在乡下,那里是祖上留下的产业。
当他听说动委会出台了《敌后抗日救国条例》时,根本没当回事,这年头什么都是假的,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钱和粮食才是真的。
动委会接着根据《条例》又拟定了补充规定,规定凡全椒境内公民按土地、财产的多寡必须认捐一定数量的抗日捐,逾期不捐者以违法追究责任。这个规定对商户和地主的打击最大,一时间整个全椒闹得人心惶惶。
在规定的时间内,县城里的商户陆陆续续认捐了一定的大洋,动委会按照陈际帆的建议定期公布认捐者的名字和数目,并在县城各处公示这些钱的用途。但是没有一个地主认捐,大家都在观望。
陈际帆听到动委会的汇报后,决定拿张谓清开刀,杀鸡儆猴。
奉命组成的执法队由“神鹰”独立团中抽调骨干组成,组成后陈际帆还专门对他们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执法队的战斗力当然不是地主家的那些个家丁护院所能对付的,很快执法队就在陈际帆的带领下包围了张谓清的宅院。
“老爷,老爷,大事不好了,**把宅子包围了。”管家惊慌失措地向张谓清报告。
“什么?”张谓清惊得茶碗都打翻了,自从民国成立以来,从没有哪支政府的队伍围过他家。
不过张谓清很快就回过神来,他料定对方只是想吓唬吓唬他。
“慌什么?去!开门!”张谓清厉声喝道。
门开后,张谓清还是在大门口来迎一迎,毕竟对方是县里来的,而且还是荷枪实弹。
“长官,这是何意?我们家世代守法,何故派兵围住宅子啊?”张谓清虽然语气放软,但是话音还是听得出不是怎么服气。
执法队队长李祥韬拿出一张纸往前一站念道:“查全椒县乡绅张谓清,国难期间涉嫌非法囤积战略物资,恶意抵制《抗日救国条例》,根据国民政府《全椒敌后抗日救国条例》对张谓清处分如下:1、着立即补齐《条例》规定的所欠捐税;2、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天,罚款1000大洋的处罚;3、若今后再有类似事件发生,视为恶意对抗国民政府、恶意破坏抗战大业,加重处罚。本处分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张谓清听完这份处分后完全惊呆了,他没想到这动委会有“神鹰”独立团在后面撑腰,居然敢打起他的主意来。不过他到底是老江湖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只要这些人还打着国民政府旗号,就不敢真把自己怎么样。
“你们这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我张家一向奉公守法,应该交的税从未短过一文钱一两米,如今你们巧立名目就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掠我财产,还要对我拘禁,真正是胆大妄为,难道就不怕我在上面告你们肆意妄为、鱼肉百姓?”
“鱼肉百姓”这四个字居然会从一个大地主嘴里说出来,陈际帆觉得一阵好笑。李祥韬根本不听他这一套,只是冷冷地说:“我们只是奉命行事,请你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带走!”
张谓清后面的家丁护院看见动了真格的,也不管打得过打不过,也纷纷拉动枪栓做起一副拼命地样子来。
李祥韬对张谓清说:“根据《敌后抗日救国条例》,你应该向全椒县抗日动员委员会缴纳大洋12000块,加上罚款1000大洋粮食8000斤。限明日缴清,否则轻则延长拘禁时间,重则以通敌嫌疑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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