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浪漫背后是寒冬-《亲爱的,我们离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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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与余刚通过qq联系了很久。他们经常在本地一家论坛玩。刘艳称余刚为诗人,因为余刚写的那些诗歌她根本看不懂,正因为这点,她非常佩服余刚。
最近刘艳一直邀请余刚出来吃饭,因为余刚有首诗终于登上了市晚报,是晚报举办的“民工诗歌”大赛。虽然余刚最终没获奖,但毕竟是见了报。
刘艳说庆祝一下,其实她也一直想见见余刚本人。
见到余刚时,刘艳有点失望。余刚看起来有三十多岁,不仅黑,身高不高,长相也普通。衣服有点陈旧,头发看起来特意整理过,但还是有点乱糟糟。
余刚第一眼看到刘艳简直有点吃惊,刘艳年轻漂亮,皮肤好,衣着时尚,纯粹的都市女孩。他瞬间自卑。
席间,余刚开始谈论诗歌,谈论如何坚持自己的文学梦想。刘艳又慢慢回归当初对他的崇拜。看到刘艳的眼神,余刚也慢慢找到些自信。
刘艳自小就崇拜作家崇拜文人,但出身商人家庭,大学毕业,父母直接安排进一家公司当文员。男朋友专业是工商管理,高大帅气,家庭出身优越,毕业后进家族企业帮忙。对自己也非常好,但刘艳总是觉得身边人都缺乏文人的气质,正因为此,经常去本地一家文学论坛写写小散文,在那她认识了余刚。
那次吃过饭后,与余刚联系更多。也愿意不厌其烦的听余刚讲自己的文学梦,讲自己的不屈服。
余刚出身贫穷的农村,高中未毕业就跟老乡来到这座城市当建筑工。他说他从来没放弃文学梦想,他说他家乡人都不理解这些。
刘艳开始同情这个男人,同时更崇拜这个男人,她认为这个男人一定要有个人去理解去支持。
她开始频繁约余刚出来吃饭,更痴迷余刚谈诗歌时的表情。在这种情况下,她早模糊了余刚的身高、长相与文化程度。
与余刚发生关系是在宾馆,也是刘艳主动的。余刚是住在工棚,刘艳只能到宾馆开房。完事后,余刚抱着刘艳说,这是他的第一次。刘艳紧紧抱着他,说一辈子守着他,支持他。
其实余刚的第一次是给了妓女,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他的条件无法让他找到女友,只能跟工友到市区最便宜的地方解决。正当壮年的余刚,对那个地方也上了瘾,每个月的大部分钱都花到那个地方。
刘艳跟男友秦龙雨提出分手。她觉得要爱就要完整的爱,不能再有其它任何情感。秦龙雨问她那个人是谁,刘艳说是一位诗人,也是我崇拜的男人。秦龙雨只是跟她说了一句,你一定会后悔。
刘艳父母知道她喜欢上一个农民工后,气得对她又骂又训,让她赶紧结束这段荒唐的感情,说再也找不到像秦龙雨这样优秀的男孩子。
此时的刘艳根本听不进任何不同意见。父母最后说,你要还跟他来往,那你就离开这个家,我们也不认你这个女儿。她最终还是跟父母闹翻搬了出来。
刘艳跟余刚正式同居。租房的钱是刘艳出的,平时在一起的开支也都是刘艳在承担。刘艳把自己的笔记本给余刚用,说这样就不用再到网吧。
刘艳下班后偶尔还会去工地看看余刚,她看着余刚一身脏呼呼在工地不停忙碌,反而觉得很幸福,这样的男人才是心中追想的梦想。她甚至想,余刚若干年后从艰苦环境中成长为作家、诗人,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
刘艳开始学着做饭,但慢慢觉得做饭并不是很有意思的事,就经常带着余刚到饭店吃,甚至偶尔还带他去去酒吧,她希望余刚多接触接触都市生活。
但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久,因为刘艳帐户里的钱很快就要用光,而她又不会张口去跟父母要,他想既然是自己选择的路,就一定要父母看到自己是对。
刘艳的文员工资并不高,余刚的工资就更低。
慢慢他们减少去饭店的次数,增加自己做饭的次数,最后不得不放弃去饭店,以及其它的娱乐活动。晚上两人要不就是无聊看电视,要不就是刘艳看电视,余刚写诗歌。
余刚除了诗歌其它什么都不会写。有一点余刚一直不敢说,那就是他根本不懂诗歌,最初写诗歌就是因为看不懂,于是模仿着写些拼凑出来的奇怪诗歌,结果论坛一些看不懂诗歌的网友觉得他诗歌写的好,于是他就增加了勇气按这种自己看不懂的方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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