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心-《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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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云的心里有一种拨云见日的轻松,既然下定了决心要拼死保护好鹤雨,那么其他的东西都不必放在心上。戕木棍,火寒蛊,都随他们去吧!活一日便为鹤雨尽忠职守一日。
不为别的,只为这是自己心甘情愿做的,鹤雨,值得!
这样一想,就连身子也感觉轻松了许多。孙老怪的院子不大,雁云很快就扫完了,肚子一阵阵咕噜噜的响。离得最近的一顿早饭还是昨天早上吃的,他摸进厨房。厨房各式炉具都全,他心里想着红姐的动作,熬了一锅十分软糯的香米粥。小菜的确不会弄,化朽阁的教头也的确没有教过,但是幸好有腌好的咸菜,略切一切,也能对付。
孙老怪却十分满意,两个人面对面的干掉这锅素粥。
“你刷完碗,记得来我屋里收拾一下。”
孙老怪的屋里简直就是猪窝。雁云看着满地的纸笔书籍,一时有些迟疑。
“咋滴,书放书架上,纸放桌案上,笔挂起来,有什么问题吗?”
雁云一时糊涂,仿佛回到了化朽阁。他从小知道自己是不同的,因为只有他可以随时进出主尊的住所。主尊的住所有高入屋檩的书柜,无数的书籍,那些书籍仿佛有致命的吸引力,他总是不受控制的忍不住靠近它们,可这是被严厉禁止的,只要主尊发现他靠近书柜,一顿戕木棍是最低的惩罚。所以,他不敢碰笔墨纸砚,他不敢!
可是现在,那些书就铺在眼前,触手可及,幼年被强制压抑的天性又战胜了理智。
“你喜欢看书?”孙老怪跳到他的眼前,有些期待的问。
雁云迷茫地点点头。
“那你把你认识的字指给我看看。”
雁云仔细辩别半天,才模糊指出几个笔画最简单的字。
“别收拾了,我教你认字吧!”孙老怪住所的灯亮到后半夜。
那些字就像是陈年的旧友,看着面熟,雁云记得它们的模样,却总是忘记它们的名字。但孙老怪一提醒,他马上就能回忆起它们的全部,不过几天,雁云已经可以简单的阅读了。
孙老怪经常盯着雁云的背影陷入沉思,雁云,他不光识字,他还曾熟读四书五经。
雁云屋里的灯总是亮到子时,早上孙老怪还没有起床,雁云已经习练完一套剑法。孙老怪的屋子开始干净的一尘不染,孙老怪的衣服鞋袜都收拾的干干净净,某日,两个人对着脸喝粥的时候,孙老怪终于忍不住说道:“雁云,我收你做个义子吧!”
“谢谢你,我不配!”雁云头也没抬。一个人的命运没有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那么跟别人的瓜葛就越少越好。
“那我教你一套内功心法,你每天至少习练一个时辰。我不管,你要么练功,要么我就去求太后把你赏给我做义子,你自己挑。”孙老怪立刻翻脸。
某日傍晚,四个小太监捧了托盘走了进来。托盘上是两套侍卫服,从头盔到鞋袜,从里到外,簇新的,像是宣示雁云的人生又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沐浴后,雁云换上侍卫服。大梁的侍卫服是黑色,交领,箭袖深衣,裁剪利落,并无多余装饰。银色护心甲,黑色束腰,更显得人长身玉立,精神抖擞。
敲响了书房的门,孙老怪开门,先是一双贼亮的眼睛在雁云身上乱扫了一顿,然后就见他厚着脸皮,十分不知羞耻地说道:“你这小子打扮起来,倒有老夫当年一两分的风采。虽说人不孟浪枉少年,我告诉你,宫里不比外头,走到了不该去的地方被砍了脑袋的事儿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你可千万别随便跑出去浪。”
雁云憋了半天,最后才问道:“孙神仙,落霞宫怎么走?”
“你在想什么呢?我刚说过的话都是耳旁风对吧,落霞宫是后妃住所,是后宫,你又不当值,怎可乱闯。你没了脑袋,还能给我扫院子吗?对了,你去落霞宫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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