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当下七雄狼烟四起,如同犬牙交错,相互牵制,牵一发动全身,动辄便是大混战。对于乱世之中推行胡服骑射,天歌是极为推崇的。 “盛世崇文,乱世崇武。” “盛世崇文,乱世崇武”,仅开场便吸引了大殿之人,细细品味。简单直白,却又直至本真。 “军纪,你们更精通。我再向大王献上十五字作为军魂。” 廉颇急切道:“哪十五个字?” “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士卒皆手足!” “彩!……” “上战场是野兽,下战场是儒生!对待士卒如同自己的手足!” “彩!……” “乱世,需要一批知礼节、明事理、令行禁止的野兽士卒。” “彩!……” “乱世,生产、治军两不误,放下刀戈是农人,提起刀斧是士卒,全民皆兵。” “彩!……” “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彩!……” 叮叮叮【信仰点:+100/410】 这些都是战国巨擘式人物,收获信仰点蹭蹭蹭的上扬。 (ps:唉!六度的追读量如同这信仰点每日蹭蹭蹭上涨,该多好!) 赵室之人听得几近癫狂,只有信陵君如同便秘般难以言表。 手指压着天眼穴,肠子都悔青了,“这个憨瓜,是小白兔给群狼献歌载舞呀……早知道,直接拼死绑走!” “天歌公子,立意高远。这‘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将作为我军治军军魂。老夫敬你一爵。” 赵国名将廉颇,激动的端起酒爵豪饮,话锋却一转,笑眯眯道,“我有一孙女廉淼淼,水灵美丽,老夫许配于你,不求大妇之位,在身边侍候便好!” “还淼淼,你那孙女没有缸高,却比缸粗,不符合周室之人审美,”内相虞卿一脸鄙夷的看向廉颇,转头一脸热切道,“我的孙女虞美人,可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倾国倾城,水灵可人,老夫做主,许配于你!” “哎哎哎,扯远了。天歌已是赵魏两国驸马。天歌年少,纵情声色犬马,会伤了根基。”平原君倚老卖老道,“天歌颇有见地,以后是想从军?或是内治?亦或从商?或是其他志向? 只要不过分,赵室皆可满足!” “王上,天歌对军、政、商皆无兴趣。 所谓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天歌只想做一个‘不想做什么,便不做什么!’的潇洒之人。 然,在这乱世,能做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便好。 没有力量之时,便大隐隐于市,约束好自己; 有一些力量,比如,天歌杀毒神液,只救人,却不害人。 然,树欲静风不止。 我不惹事,不代表事不惹我,善良没有锋芒,便会横遭无妄之灾。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