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滴滴! 【群名:新歌讨论群】 【小乙:@李想,大神你还在吗?您的这首歌,我们很满意,我们经理想亲自和您谈一谈费用的问题。】 【大鱼:没错,大神,这首新歌我们想尽快确定下来!】 “嗯?”李想示意众人:“他们回消息了。” 随意抹了把嘴,李想捡起手机,回答道。 【李想:在呢,怎么个谈法?】 经理和洛小乙面面相觑,就在刚刚,经理向负责这个项目的领导汇报了这件事,得到的指令是——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买下这首歌! 话语十分强硬,他们也有这个底气。 因为说实话,别看这家公司好像出了这个圈子就没什么人知道,但洛天依的粉丝群体那可都是舍得花钱的主。 一个手办,一份周边,从百元价位的普通系列,到千元的精品系列,甚至几万元,十几万元的定制系列,应有尽有。 而且销量十分火爆。 公司不差钱,差的是什么?差的就是一个名! 所以他们才不会愚蠢到在钱方面压价。 万一让李想不痛快了,直接不卖了,他们得哭死! 【大鱼:您这首歌的版权卖吗?多少钱合适您说个数?】 版权其实就相当于网文界的买断合同,付给你钱之后,这首歌无论创造出了多少的收益也跟你没关系。 【李想:不卖!】 【大鱼:……确定不先听一下我们的报价?很有诚意的!】 【李想:不是钱的事,我没有卖版权的习惯,贵贱不卖!】 经理擦了把冷汗,对洛小乙苦笑道:“看到没,我就说搞艺术的都有点脾气吧?” “这位大爷是顺毛驴,得哄着来啊!” 【大鱼:版权不卖也没关系,我们也可以谈合作嘛!】 经理直接给出了一个方案。 【大鱼:我们也了解过,这世面上的高级作曲人和小歌手合作的话,可以获得五成的收入分配权,如果和大牌歌手合作的话,一般的分成比例在三成左右!】 【大鱼:洛天依在虚拟偶像这个圈子里,自然是独步一档的,但我们依旧愿意给出五成的收入分配权,不仅为了这首歌,也是诚心诚意交您这个朋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