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七百七十二章:余明华 年轻人去的时间不长,就从过道里面走了回来,李毅买硬座是因为卧铺的票都已经卖完了,这个年轻人看上去也遇到了差不多的问题,硬座上面有很多人都在睡觉,虽然十分不舒服,不过这个年代的人,大多数都习惯了吃苦耐劳,车厢里面也是十分嘈杂。 打鼾声,谈话声,笑声,孩子的哭声,充斥着每一个角落。 年轻人好不容易绕过了车厢门口一对正在接吻的情侣,这才重新回到了座位上。 李毅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年轻人,脸色不是很白,显得有一些黝黑,不过是健康的小麦色多一些,判断了一下之后,李毅下定了自己的猜测,这个年轻人应该是农村出身的,能考上大学,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儿了。 而且他的背包里面,一定是有更重要的东西,看着他警惕的样子,李毅不由得想起来当年的自己,赚到了第一笔大钱的时候,那是卖出去了几个当年最先进的录音机,赚了一千多,当时的顶配牌子,淘换到自己的手里,那种时候,那种喜悦,简直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兄弟,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我看你这大包小包的,是回老家吗?” 听到李毅的话,年轻人调整了一下自己背包的位置,将它紧紧地抱在胸前,这才笑着说道: “我是去……去谈个生意!” 去谈个生意? 李毅缓缓眯起了眼睛,下意识的问道:“看你的背包,北河信息技术大学的吧? 我有个朋友也是你们学校的,计算机专业的,不过很长时间都没有联系他了。” 听到这里,年轻人的警惕好像是放松了一些,下意识的问道: “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啊? 现在大几了?” 李毅笑着说道:“他姓孙,大几,应该是大四或者是已经毕业了吧? 我们高中认识的,但是现在分开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也说不清楚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