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十月初二,晴。 来到这个世界很久了,虽然这个世界不如《武林外传》那么美好,但我还是想要记录一下。 虽说写日记的都不怎么正经,但我也不是什么正经人,这个习惯一定要好好地保持下去。 今天终于见到上官金虹了。 对于这个熊大师笔下的绝世枭雄,我还是佩服的。 毕竟,换做是我,手握那么多钱,那么大的权力,绝不可能睡石屋子,木板床,而且连个暖床人都没有。 还有那个荆无命,比姬无命可霸气多了。 他有一双很独特的眼睛。 无论谁被这双眼睛瞧了一眼,心里都会觉得很不舒服,很闷,闷得像是要窒息,甚至想呕吐。 因为那根本不是人的眼睛,也不是野兽的眼睛。 无论人的眼睛,还是野兽的眼睛,至少都是活的,都有情感,无论是贪婪,是残酷,是狠毒……至少也是种“情感”。 但这双眼睛却是死的。 他漠视一切情感,一切生命——甚至他自己的生命! 能够训练出这样一个人,上官金虹还真是有手段。 上官金虹是来对付孙天机的,但我在这儿,他就只能退了,然后让荆无命约战阿飞。 切! 打就打呗! 阿飞被林仙儿祸害三年都能最终突破,没有浪费这三年时间,武功自然更强。 另:晚上抽时间给了孙天机一闷棍,让你丫的胡说! 十月初三,西风。 由于我的搞事,沈浪很快便会回来。 上官金虹必须积累一股无敌的气势,只有权(拳)和势结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权势,才有战胜沈浪的可能。 为了不让我干扰到荆无命和阿飞的决斗,他引来了郭嵩阳。 郭嵩阳是一个很纯粹的剑客,不喜欢享受,只喜欢练剑。 可惜他的天赋一般,再怎么拼命地氪肝,也比不过老天爷赏饭吃的,更比不过我这个开挂的。 他败了,我赢了。 上官金虹以为我会杀了他,但这怎么可能呢! 我从来只杀敌人,不杀可以成为朋友的人。 这种纯粹的剑客,结交起来最是容易。 另:孙小红对我敲闷棍的行为表示了不满,我请她吃早饭,并给她买一只炸鸡赔罪,结果她看到炸鸡就吐了。 唉! 炸鸡真的是女人的天敌!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