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七章 牛-《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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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在古代有着极高的地位与重要性,是农耕文明与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与贡献者。人们通过耕牛,来破开沉睡的土地,翻地耙田,分担人的繁重体力劳动,得以更好耕作。

    很多人不知道与不理解牛对一个古代农家的重要性,甚至还以为古代酒楼里,动不动就能喊出一句“小二,来两斤牛肉”,真要这样喊了,牛肉估计是吃不成了,牢饭的滋味倒能尝尝。

    古代打仗死了无数的男人,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那这些破碎的家是怎么支撑下来,活下来的?真的是依靠微薄不堪的抚恤吗?

    不!

    是靠牛!

    是因为家里的男人死了,还有女人,还有牛!

    只要有一头牛帮着,女人辛苦辛苦,也能把地种出来,把家养起来,把弱小的孩子抚养成人,把老迈的父母送终。

    如果这个家连牛也没有,那只能把自己当牛用了,累,也得活下去,也得耕作下去,这就是无数底层百姓心中的牛精神。

    在古代,牛肉就不是随便可以吃的。哪怕是周天子,想要吃牛肉,也得等祭天祭祖的时候吃两口,王侯都没资格吃。

    秦代时,更是将耕牛当做了“人口”一般看待,直接登记造册,还会派人时不时上门看看你家的牛还活着不,若是收了伤,或者死了,那你的好日子也就结束了。

    哪怕是这头牛是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死了,或是太老了,自然死亡,你连动刀子宰杀的资格也没有,必须等官府来人,先调查牛的死因,确定不是你小子为了吃牛肉弄死之后,才会记录在案,然后再分配牛肉,至于你家分个牛腿还是牛头,那就看官员的心情了。

    如果调查是你蓄意杀了牛,那好了,牛死了,你也一块殉葬吧。

    杀牛,死罪,这不是开玩笑。

    汉代多少能吃点牛肉了,按照《汉律》规定,牛老年之后允许宰杀,但宰杀之前,需要到官府报备,而且还需要衙役在场,没许可杀牛,一样是死罪……

    唐代直接就禁止吃牛肉了。

    宋代法律意识提高不少,认为杀牛就是死罪,多少有点不合适,毕竟杀人才应该是死罪,牛怎么能和人比呢?

    于是在北宋的《宋刑统》里面规定,杀牛者的就拉走服刑,为期一年半。南宋认为太轻了,于是延长到了三年……

    一头牛,三年有期徒刑。

    等到了朱元璋时期,对牛依旧高度重视,并写入了《大明律》:

    凡故杀他人马牛,杖七十,徒一年半;私宰自己马牛,杖一百。耕牛伤病死亡,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

    如果平日里和官府关系不好,几十棍子下去,也就没命了。

    历朝历代极重耕牛,根本就在于极重农业,没有牛,开荒太难,没有牛,田地耕作太难,没有牛,拉运庄稼太难。

    一句话,没有牛,田亩数量就很难增长,农业增产就是个笑话。

    张昺有些着急,那么多百姓过来,马上就要分地了,这些地可不是已经耕作多年的老地,而是荒芜多年的荒地,上面不是树,就是草,还有水洼。

    现在天寒地冻,砍树可以,就当存点柴火了,烧了野草也可以,就当施肥了,可来年春天,这些地需要彻底翻一翻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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