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夜半捉毛贼-《我只是大唐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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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什么?”

    陈楠有些好奇。

    “房子!”

    “也就是开酒楼需要的店面。”

    说着,李世民循循善诱道:“我曾在太原购置过一处宅子,本打算在那做生意的,但发生了些事情,就没有落实。”

    “到现在为止,那座宅子一直空关着,稍稍改动一下,开酒楼不是问题。”

    “贤弟,你现在刚刚起步,余钱不多,如果有需要,那宅子尽管拿去用。”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啊?”

    陈楠嘴上客气着,心里却在想:老哥,你可太够意思了,堪称大唐版的及时雨啊!

    其实,李世民说的宅子,正是他李家的。

    在没举兵造反之前,李家是关陇贵族,奉命留守留守太原,盘桓十数载,自然积累了不少产业。

    免费拿出来给陈楠用,自然是有着附加条件的。

    “贤弟,你看老哥帮了你一个忙,老哥有事求你,你肯定不能拒绝,对吧?”

    看着李二那一双财迷般的眼睛,陈楠立马想到:得了,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怪不得这么爽快,二话没说连房子都送了,原来是老鼠拖木锹,大头再后面。

    “你先说,能办的弟弟一定竭尽全力。”

    有了这句话,李世民奸诈的笑道:

    “其实,只需要贤弟点个头,把酒楼的分红再让我一成,咱俩三七开。”

    见钱眼开这种事,连皇帝都不能免俗。

    就在陈楠说出了半个月营收数目,李世民就在盘算着,如何能多要点利益。

    原先的两成,有点少了!

    恰逢陈楠计划开分店,他赶紧打蛇上棍,借机开口。

    “李兄,此事恕难从命,以如今的赚钱速度,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我就能慢慢攒出来。”

    “无非是时间的问题,至于你的那处房产,自己留着吧。”

    一处房产,和一成分红哪个更有价值,没人比陈楠更清楚,当即很决然的摇头道。

    换言之,小爷日进斗金,不差那三瓜俩枣的。

    “那半成,再加半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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