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夜半捉毛贼-《我只是大唐的搬运工》
第(2/3)页
“是什么?”
陈楠有些好奇。
“房子!”
“也就是开酒楼需要的店面。”
说着,李世民循循善诱道:“我曾在太原购置过一处宅子,本打算在那做生意的,但发生了些事情,就没有落实。”
“到现在为止,那座宅子一直空关着,稍稍改动一下,开酒楼不是问题。”
“贤弟,你现在刚刚起步,余钱不多,如果有需要,那宅子尽管拿去用。”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啊?”
陈楠嘴上客气着,心里却在想:老哥,你可太够意思了,堪称大唐版的及时雨啊!
其实,李世民说的宅子,正是他李家的。
在没举兵造反之前,李家是关陇贵族,奉命留守留守太原,盘桓十数载,自然积累了不少产业。
免费拿出来给陈楠用,自然是有着附加条件的。
“贤弟,你看老哥帮了你一个忙,老哥有事求你,你肯定不能拒绝,对吧?”
看着李二那一双财迷般的眼睛,陈楠立马想到:得了,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怪不得这么爽快,二话没说连房子都送了,原来是老鼠拖木锹,大头再后面。
“你先说,能办的弟弟一定竭尽全力。”
有了这句话,李世民奸诈的笑道:
“其实,只需要贤弟点个头,把酒楼的分红再让我一成,咱俩三七开。”
见钱眼开这种事,连皇帝都不能免俗。
就在陈楠说出了半个月营收数目,李世民就在盘算着,如何能多要点利益。
原先的两成,有点少了!
恰逢陈楠计划开分店,他赶紧打蛇上棍,借机开口。
“李兄,此事恕难从命,以如今的赚钱速度,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我就能慢慢攒出来。”
“无非是时间的问题,至于你的那处房产,自己留着吧。”
一处房产,和一成分红哪个更有价值,没人比陈楠更清楚,当即很决然的摇头道。
换言之,小爷日进斗金,不差那三瓜俩枣的。
“那半成,再加半成如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