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一个月?” 李承乾吸了口气,心里拔凉拔凉的。 不过来长安两天,就把他折腾的半死不活,这要是再多待一段时间,他岂不是被吞到连骨头都不剩? “怎么? 你小子还嫌少?” 程咬金冷笑,“照规矩来说,皇子述职,必须立刻回封地,不得在长安逗留,陛下能留你们在长安待一个月,已经是坏了规矩!” “…” 李承乾看着他,欲哭无泪。 你哪只眼睛看出我这是不舍了,我这分明是恨不得早点回去。 程咬金又道:“对了,陛下赏赐你的五万贯银钱,已经送来了,宦官知道你在程府,所以就将五万贯钱送过来了。” “…” 李承乾张了张嘴,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程咬金是啥玩意儿,短短几次接触,李承乾就已经摸清楚了他的脾性。 可以说,这老混蛋就是个无法无天的货色,混世魔王这个称号,可是无数人含泪给他封的。 五万贯钱,可是一笔巨款,当初李承乾改造整个黔州,也不过花了数万贯。 此刻对于李承乾来说,这五万贯可以做很多事,而对于程咬金来说…它同样也能做很多事。 强抢别人赏钱这种事,但凡一个有道德底线的人都做不出来,不过很明显,程咬金就是大唐为数不多没有道德底线的人。 李承乾之所以有这种感受,是因为他跟程咬金碰在一起时,竟然觉得有话题可聊。 能让李承乾有产生这种冲动,那就说明两人的道德水平应该在同一水平线。 他自认为自己的道德水平不是很高,再加上他肚子里有些墨水,所以可以被归为“斯文败类”。 而像程咬金这种人,肚子里没多少墨水,于是就只剩“败类”了。 他的道德水平,比自己还要低一些,一个缺德的家伙,碰到这么多钱,保不齐会心生贪念。 要是程咬金强行吞了他的五万贯钱,那李承乾恐怕要都要不回来。 程咬金似乎看出了李承乾心中的忐忑,便抚着胡须道:“臭小子,老夫还不至于抢一个后辈的钱,五万贯正在院子里放着,你随时可以拿走。” 李承乾大喜,对程咬金的好感度噌噌噌往上涨,这混世魔王不算太坏,最起码还留有一丝人性。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