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看到自己身上的零花钱还够,晚上又去打工的时候也能挣回来点。 于是他把两张唱片都拿了起来,在老板那付了款,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到了家里,他首先把许大茂的那张唱片放在了留声机上。 开始自己这一天的工作拼接纸盒。 当第一句歌词缓缓的飘出来时,正在给手工和上浇水的彼得停下了自己手中的工作。 他闭上眼睛听着这首歌词。 外面响起了鸟儿的鸣叫声。 彼得觉得自己的身心都得到了安抚。 直到歌声结束,彼得睁开眼。 “我决定了,我要当他的歌迷。” 16岁年幼的彼得下定了决心。 许大茂,华夏人。看着唱片外包装上写着的介绍。 真没想到在这个神奇的东方国度里,竟然出现了一个人,他不仅会唱英文,而且唱的每一个人都爱听。 不仅彼得被这首歌征服了, m国里大大小小的商店也开始发现这首。唱片被人陆陆续续的开始排队购买。 许大茂的名字在m国开始传唱。 正在拍这电影的许大茂,并不知道这些,只是当他刚跟李小龙对完一句台词的时候,一声熟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叮咚恭喜宿主完成巨星的第一步!” “我有自己的歌迷了。” “奖励宿主功夫易筋经。” 对于这个奖励,许大茂扯了扯嘴角,这是打算安排着我真去学舞蹈啊。 知道易筋经的人都应该明白,这易筋经对于人体的拉伸,那可是起到了极致的作用,没有哪个不是从小学起的,还真学不了这个功夫。 奖励还是不错,不过要早来一点的话,他许大茂也不至于打架这么狼狈。 谦虚如许大茂。 他难道不知道自己已经在唐人街牛到了没有人敢惹他。 这人啊,属于群体是不可避免会被发现的,就比如许大茂他在奥斯卡公司里发生了那么多事情,都以一五一十的传到了殷老爷子的耳中也顺便被唐人街的那群老百姓们八卦。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