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团练凶猛-《我的岳父是崇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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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膛火枪的精度差么?
这得看距离有多远了,若是硬要拿滑膛火枪打两百米外的目标,那肯定是打不准的。
一百米也够呛。
可五十米呢?
洛阳造口径十八毫米,本质上还是一杆重火绳枪,这样恐怖的大口径火枪,在五十米的距离上射击一个骑兵,还打不中么?
并且射击这件事是讲天分的,有些人没天分,练一辈子射击还是个弱鸡,可有些人天生就是神射手。
当然人口基数越大,涌现出来的神枪手便越多。
清军的骑兵弓能射多远呢?
骑在马上,弯弓搭箭,发力自然是不方便的,撑死了也就射三十米,超过三十米哪里还有什么准头。
洛阳造重火枪,对骑兵弓在射程,精度上都是碾压。
杀伤力更不是一个级别!
重火枪这玩意是沾边就死,不死也残,可骑兵弓除非是射中要害,这杀伤力不是一个级别。
五天,开战五天后。
两万多名洛阳团练惊奇的发现,原来清军这么弱,原来他们自己……才是真正凶悍的那一方!
这个惊天秘密被发现了,一发不可收拾了。
火枪精良,弹药管够,一件很离奇的事情发生了,打出了血气的洛阳团练,竟然越打越凶了,还越来越勇猛。
甚至还出现了不少射术精良的神射。
“砰,砰。”
密林,灌木中,爆开一团团硝烟。
一队正在搜索前进的清军骑兵,下饺子一般被射翻,落马,剩下的抱着马脖子跑了。
“沙沙。”
草木间一个个精壮的洛阳团练疯跑出来,好似瞧见了猎物一般扑了上去,从腰间拔出一柄柄铳剑捅了上去。
一条条精壮的汉子瞧见了清军的尸体,眼珠子都是绿的。
“噗,噗。”
一阵短促的惨叫,将清军补了刀,收拢了跑散的战马,团练兵又开始割清军的耳朵。
甲胄,头盔缴获的太多了,也太重了,携带不便。
为了方便记录战功,领取奖赏,周世显下令用清军的耳朵来记功,毕竟割首级这事儿实在太血腥了。
咱大明是文明人,还是割耳朵好。
总比漂亮国那些西部牛仔,用头盖骨记功文明吧!
“马,马!”
还有缴获的清军战马也值钱,一批战马能换五十两银子,这要是缴获了一匹便一夜暴富,直接就小康了。
如此离奇,如此神奇。
在周世显一番操作之下,这洛阳北郊的茫茫山野之间,硬生生变成了洛阳团练发家致富的狩猎场!
整村整村的团练凭借战功,发家致富奔小康了。
团练正在清扫战场,可漠北骑兵不服,又涌了上来。
“希律律。”
骑兵在疾驰中,冲杀而来,凭借精湛的骑术在山野间疾驰,如履平地,将小梢角弓拉成了满月。
“嗖,嗖。”
弓弦响动,箭矢破空而至,十来个洛阳团练惨叫着倒了下去。
当年蒙古帝国横行之时,漠北骑兵便是凭借这骑射的本事,横扫了全世界,可当年,当年这世上没有火枪。
“砰,砰。”
可洛阳团练已经打出野性,也打出凶性来了,成群结队的团练不但不退,竟然还敢用火枪还击。
“砰,砰,噼啪!”
火枪爆鸣中一匹匹战马轰然倒下。
洛阳北郊,全线激战!
大明火枪团练,与漠北骑兵在山清水秀的山野之间,用手中的武器展开了殊死的较量。
然后用犀利的近代火器,宣告着古老骑兵时代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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