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怪我咯-《我在大唐能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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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议论纷纷。

    程咬金得意的说道:“我就说是你们没见过的美酒吧。”

    “知节你等什么呢?快给朕倒上。”李世民不满的说道。

    程咬金招呼侍女倒酒,自己亲自帮李世民倒上。

    “如果不是闻到酒香,朕还以为这是水呢!”李世民有些感叹的说道。

    程咬金哈哈一笑:“陛下尝尝看,不过此酒甚烈,喝的时候要慢点才是。”

    要不是李世民在这,他真不想说,他想坑其他人一把。

    李世民知道程咬金不会骗他,端起酒轻轻的抿了一口。

    酒一入口,好似一道火焰,从他身上流过,李世民忍不住赞叹道“好酒。”

    其他人看李世民已经喝了,吩纷纷端起酒杯,大口的喝了起来,根本没在意程咬金说的要小口喝。

    当然已经喝过的李靖尉迟恭和牛进达三人除外。

    程咬金看到他们不在意,高兴的放下手中的酒杯,幸灾乐祸的看着众人。

    “噗!”

    “咳咳咳!”

    果然,他们第一次喝烈酒,根本受不了。

    “哈哈哈……”程咬金看到他们的表情,大声的笑了出来。

    “好你个程咬金,竟然敢笑话我们。”长孙无忌气愤的说道。

    其他人也感觉丢人,听到程咬金大笑,都用要吃人的表情看着程咬金。

    “哈哈,我之前就提醒你们了,你们不听怪我咯?”程咬金根本得意的说道。

    额!

    他们这才想起,程咬金之前提过。

    他们觉得自己有些理亏,都不好意思再说什么,纷纷端起酒喝了起来。

    有了之前的经验,这次众人都小口小口的喝着,倒是没有出现吐出来的情况了。

    细细品尝一番,他们也感觉以前喝的酒确实是女人喝的,这个酒才是男人该喝的酒。

    程咬金看没人搭理他,有些无趣,也端起酒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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