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半年之约-《喜劫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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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二内心惊惶,犹如一只惊弓之鸟,东张西望,生怕冒出个什么魑魅魍魉。

    就在这时,走在前面的陆鹤轩突然脚步一顿,逝水剑又挡在了王小二的身前。

    王小二吓得面色惨白:“怎么了?又怎么了?”

    寒光一闪,逝水出鞘!

    陆鹤轩剑尖向下,从乱草中挑出一个什么东西,平澜还未来得及看清,只见他挥剑当空一劈,地上便多了一地零碎。

    有竹篾、削尖的木桩以及一些竹刺,极其尖锐。方才他们若是脚步不停一直走下去,那么竹尖将刺入脚心,那种疼痛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平澜打了个寒噤,问:“这是暗器?”

    陆鹤轩却倏地一扭头,捏起一根竹刺飞速向旁边掷去,同时一声暴喝:“什么人,给我出来!”

    平澜和王小二往旁边看去,果然看见了幢幢树影之中,有一片黑红衣角,陆鹤轩一根竹刺扔过去后,那躲在暗处的人快速移动了起来。

    寂静的树林里传来一阵铃铛声响,丁零丁零,让人听得两股战战。

    陆鹤轩将叶逊放在树旁,一个腾跃,眨眼人就不见了。

    王小二扶着平澜,牙关打战:“铃铛声响,这是黑白无常在索人魂呢,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东家这般莽撞,怕是有去无回。”

    平澜烧得两眼昏花,闻言训道:“胡说什么,他才不会有事。”

    果然,没过多久,陆鹤轩就回来了,手中还提了个人。

    等他将人放在地上,平澜这才看清,那是个姑娘,并非什么黑白无常。

    王小二:“……”

    姑娘长得眉清目秀,除了脸蛋白了点儿,同王小二口中的黑白无常没半点相像之处。她头上无朱钗簪环,仅是以黑亮的长发编成数股小辫,再以彩色丝带装饰,项间戴着银制项圈,身上的裙子黑红相间并绘着蕨枝花朵,两截皓腕和足踝上则是戴着铃铛链子。

    这应该就是当时那阵铃声的来源。

    逝水的剑尖指着她,陆鹤轩沉声问道:“说,你是何人?”

    地上的姑娘吓得拼命摇头,身子蜷缩,恨不得将自己缩成拳头点大儿,她掩面讷讷道:“%¥@@*&^$……”

    陆鹤轩无语。

    平澜仰天长叹。

    得,继仇家千里追杀、叶逊昏迷不醒之后,他们又面对了一个要命的难题——语言不通、沟通无效。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连三人中拿惯了主意的陆鹤轩都狠狠愣住了,拿着剑的手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很是为难。

    王小二嘀咕道:“这姑娘,莫不是脑子有问题吧?答得牛头不对马嘴……”

    他话未说完,只见他东家突然转过头来盯着他。

    王小二被他东家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神看得头皮发麻,打着哆嗦问道:“怎么了?”

    陆鹤轩:“你听得懂她说的话?”

    这很难吗?

    王小二道:“听得懂,她是苗疆人,说的苗语,我有个远房姑婆,也是苗疆人。”

    “她说的什么?”

    王小二皱着张伤痕累累的脸道:“她说……不要和她说话。”

    陆鹤轩皱眉:“问她是何人,方才为何鬼鬼祟祟。”

    王小二将陆鹤轩说的话用苗语向那名女子重复了一遍。

    那女子叽里呱啦说出一长串。

    王小二道:“她说她叫阿蛮,就住在这药王谷里,今日是出来捕猎的,方才那‘暗器’,是她用来捕野猪的,见我们快踩到了,本来想丢个石头提醒我们,结果东家你……”

    如此看来这姑娘也不是个坏人,陆鹤轩收剑入鞘,又道:“让她带我们入谷。”

    王小二转达了,名为“阿蛮”的姑娘点了点头,倒像是挺好讲话的样子。

    她撑着手从地上站起来,王小二伸手欲扶,阿蛮却唯恐避之不及,赶忙躲开了去。

    王小二摸着鼻子讪讪不已:“我有那么可怕吗?”

    靠在大树上的平澜好心安慰他:“也没有……小二哥,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王小二:“……”

    一行人跟在阿蛮身后,阿蛮走在前面,突然问了一句话。

    王小二自觉翻译:“东家,她问我们入谷是要找谁。”

    “药神华衢。”

    王小二跟阿蛮说了,阿蛮回了他一句话。

    王小二脚步一顿,不知是谁的靴底踩到了一截枯枝,“啪”地发出一声轻响。陆鹤轩不知为何,心头突然不祥地跳了一下。

    他听见王小二的声音响起——

    “东家,阿蛮姑娘说,药神早在三年前,就死了。”

    3

    药王谷,竹屋。

    阿蛮坐在竹床边,在叶逊手臂处施好最后一枚银针,再用一把轻巧匕首划破叶逊食指,浓黑的血液很快流了出来。

    王小二就在下方拿着陶碗小心地接着。

    平澜在一旁看得揪心。

    三日前,他们进入药王谷,却被带路的阿蛮告知,药神华衢早已死去多时。

    本来以为已到山穷水尽之时,众人都有些心灰意冷,可没想到华衢虽不在了,却有个继承了他衣钵的小徒弟。

    这名小徒弟正是苗疆女阿蛮。

    阿蛮医术精湛,一剂药下去,很快就治好了平澜的伤寒之症,可对叶逊身上的百日枯还是束手无策。

    她坦言,若是她师父还在人世,兴许还能有些办法。

    但药神华衢早已离世。

    没过多久,毒血已盛满了半个陶碗,阿蛮为叶逊止了血包住,王小二端着碗毒血正想倒进竹床旁的一个小陶罐里,却被阿蛮及时制止。

    阿蛮用苗语道:“别倒里面,血有剧毒,那里面有我养的蛊虫,会毒死它。”

    王小二:“……”

    这女人在睡觉的床边养蛊虫,真是不知让他说什么好。

    阿蛮拿过王小二手中的陶碗,将毒血放到外面去处理。

    陆鹤轩坐在床边,为叶逊掖好被子。

    他垂着头,脸上表情看不太清,惹得王小二大气也不敢出。

    平澜叹了口气:“真没其他法子了吗?”

    阿蛮称自己医术不精,救不回叶逊的命,只能施以银针之术,每隔三日为叶逊放上半碗毒血,如此叶逊昏昏睡上十五个日子,便会醒来一回。

    但即便是这样,也不过是将叶逊剩下的寿数延长至半年以后。

    百日枯嘛,不管是百日还是半年,总归是要枯的。

    恰逢阿蛮处理完毒血,走进屋,说了一句话。

    王小二听了面色一喜,赶忙道:“东家,阿蛮说这世上还有一样东西可解百毒,是……”

    “不用你说,我知道。”陆鹤轩打断王小二。

    他理了理叶逊灰白凌乱的头发,随后站起身淡淡道:“祁门每隔百年,便会出一名百毒不侵的女子,其血液可解百毒。”

    语罢,他朝阿蛮深深一拜:“阿蛮姑娘,陆凛半年之内,定会寻回解药,还请姑娘在谷内多多看顾师父,姑娘大恩,若他日有需,陆凛当万死不辞。”

    他言辞恳切,剑眉斜飞入鬓,双目亮若寒星,薄薄的眼皮不似平日里懒懒地阖着,脸上也脱去了往常的惫懒神色,清亮的眼眸里满是坚定。

    阿蛮虽听不懂官话,却愣愣地点了点头。

    平澜看着这样的他,不知为何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昔日天香楼里,叶逊中毒倒地,仇人弯刀在侧,他拾起了曾发誓不肯再碰的逝水剑。

    今日,在药王谷的小竹屋里,他拾起了已被自己丢弃多年的名字。

    那个被平澜熟知的名字。

    “十七”是乳名,后来剑圣独子丑名从江湖传至庙堂,她才知道他的名字。

    从父姓陆,取名为凛。

    陆无名为他取名为凛,大抵是希望他日后能成为凛然于天地间的大丈夫。

    可惜这个名字与杀人如麻、冷血残忍挂上了钩。

    好在,今日,陆鹤轩重新找回了他自己的名字,这个曾经他父亲赐给他的名字。

    距离叶逊中毒,已经过去六七日,时间紧迫,不容陆鹤轩再耽搁,因此他决定即刻启程,平澜也跟他一起动身。

    陆鹤轩说,他会将她送至附近城镇。

    平澜听了此话,只低着头沉默。

    王小二本也应该一起走,但他对陆鹤轩说:“东家,我娘被那群黑衣人给杀死了,我也没地方去,干脆留在这谷里,照顾叶师傅吧。”

    陆鹤轩听了,并未多言,只随他去了。

    因此,入谷的四个人,到了出谷时,只剩下陆鹤轩和平澜两个人。

    路上,平澜打破沉默,问道:“陆兄,祁门不是人都死绝了?”

    而且江湖上还盛传是他所杀。

    “那我们去何处寻这个百毒不侵的女子呢?”

    陆鹤轩道:“错,不是我们,是我一个人,阮姑娘,你该回家了。”

    平澜吐了吐舌头,只当没听见。

    她又问:“如果这个女子也死了怎么办?”

    “她是死了。”

    平澜奇道:“陆兄为何如此肯定?”

    陆鹤轩沉默良久,就在平澜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道:“因为这名女子,是我母亲。”

    陆凛母亲祁昭昭,表字蘅菀,出自祁门旁支,貌若雪山神女,清冷不染尘埃。曾有个闲人编了个劳什子《江湖美人排行榜》,祁昭昭不负众望荣登榜首,即可遥想当年美人风姿。

    但红颜向来薄命,祁昭昭二十岁那年,即被剑圣陆无名拐去,其后遭受百般凌辱,苦不堪言,生下孽子陆凛造成日后的祁门惨祸。

    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陆凛十四岁那年,祁门找回了祁昭昭,但她不堪受辱,自尽身亡。

    以上,便是江湖中对祁昭昭的一些说法。

    传言不可尽信,在平澜看来,这一番长篇大论里,也就只有关于祁昭昭外貌的描述是真的,其余全是鬼扯。

    因为在她模糊的印象中,陆无名和祁昭昭的关系是十分亲近的。

    世人未曾像她一样亲眼见过,不相信也是情有可原,但此种说法本身就是百般漏洞,试想一下,倘若祁昭昭真的是不堪受辱自尽了,那为何早不自尽晚不自尽,偏偏要等到孩子都十四岁了再自尽?

    这不是很不合理吗?

    所以说其中章节禁不起推敲。

    但暂且不论祁昭昭的死亡真相如何,陆鹤轩此时这般云淡风轻地提起自己母亲之死,平澜只觉心脏像是被蚂蚁啃噬了一下,麻麻的疼意蔓延开来。

    “你莫要……莫要难过,我爹曾说过,若将死去之人永远铭记于心底,那他就不算真正的死去。”

    陆鹤轩无语地瞥她一眼,讽刺道:“那你爹还真是会自欺欺人。”

    林中有早开的木樨花,因他人生得高大,穿林拂叶时,嫩黄的花蕊纷纷洒下,他拂去肩头的落花,眼中不见半分悲痛。

    “于我而言,人死了就是死了,没有什么记得便还活着的说法。”

    平澜当然知道这只是安慰人的话,人死如灯灭,哪里有什么记得他便还继续活在这世间的道理。但当年她年幼失母,雍王爷拿了这话来安慰她,当时的她有被治愈到,如今她对陆鹤轩说这话,也不过是希望他能稍稍有些安慰。

    只可惜陆鹤轩不吃这一套。

    有些人,宁愿活得痛苦,也不愿自欺欺人,所求不过“清醒”二字。

    两人一时无话。

    过了一会儿,平澜反应过来,问他:“那既然……伯母已经……又去哪里找她的血呢?”

    既然佳人芳魂已逝,早已化作一抷黄土,又哪里来的解百毒之血呢?

    陆鹤轩看了平澜一眼。

    诚如他师父所言,阮平澜这人,有时虽迟钝了些,但问问题总能切中要害,也算是个人才。

    他眼中闪过一丝明显的恨意,很快又归于平静。

    “她的血有大作用,祁门为了以防万一,曾贮藏了不少。后来祁氏一族覆灭,虽毁去了大半,但总有一瓶流失出去,打听一下,兴许能得其踪迹。”

    贮藏了……不少?

    平澜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何,心头一跳。

    4

    出了药王谷,两人来了一座名为“夔川”的小城,陆鹤轩一路不言不语,直接领着平澜来了当地县衙。

    县衙高门大户,门口两座石狮子怒目圆睁,威风凛凛。

    平澜此时就扒着其中一座石狮子干号。

    “不不不!我不进去不进去!你不能这样的!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我绝对不进去!”

    她此时头发散乱、状若疯妇,若被她皇叔见了,定要斥责一声有损皇家颜面,若被她父亲见了,定会吓得手上夜明珠掉一地。

    哪里都不缺看热闹的人,平澜在县衙前做出这样一番举动,很快周围就聚集了一拨无所事事的百姓,还不时有人指指点点,给后面不明就里的人解释——

    “小娘子闹呢,怕是她夫郎要与她和离,她不肯呢。”

    人群里有人问道:“作甚要和离?”

    有大娘嗑着瓜子分析得头头是道:“还能作甚?小伙子变心了呗。这男人啊,就没一个好东西!”

    隐隐约约有人叹息:“这小娘子生得貌美,就这样天仙儿似的人物,这位兄台还能变心,小生委实佩服。”

    有人调侃道:“江秀才,见你如此怜香惜玉,不若你去与那兄台说,让他将那貌美小娘子让与你如何?”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笑。

    那位江秀才不由得又羞又窘,脸红到脖子根儿。

    无形中成了众人口中抛妻弃子陈世美的陆鹤轩:“……”

    平澜还在抱着石狮子吼得惊天动地:“我不去!”

    陆鹤轩扶了扶额,觉得一阵头疼。

    他上前几步,想去拉平澜,又觉得有些不妥,一只手进退两难,停在半空颇为尴尬。

    最终,他还是决定不要去拉扯,干巴巴地劝道:“你下来吧。”

    平澜十分警戒,漆黑的眼珠警惕地盯着他:“你是不是要把我拉进门去?”

    正有此打算的陆鹤轩:“……”

    “我没有。”他脸不红气不喘地道,“你先下来再说。”

    平澜想起,幼时她犯了错爬到树上,雍王爷也是用此种语气和神态劝她下去,可待她下去了,就是一顿罚。

    平澜顿时两手将石狮子扒得更紧:“不!我不下来!我们一路风尘仆仆赶到夔川,连口热饭都还没吃上,你就要送我走,陆鹤轩,你没有良心!”

    围观群众纷纷指责:

    “连口饭都不给吃,这小伙子确实没良心。”

    “就是就是,看着人模人样的,不承想竟是这样的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没良心的陆鹤轩:“……”

    他将手攥成拳凑在唇边干咳了一声:“你下来。”

    平澜盯着他不说话。

    “我带你去吃饭。”

    “真的?”依旧是半信半疑的神色。

    “真的。”

    话音刚落,那抱着石狮子不肯松手的人立即放了手,背着手从石墩上跳下来,双脚轻盈着地。她眼底疑色尽消,如冰雪消融,取而代之的是一股狡黠笑意,宛若三月枝头海棠初绽,带出一片融融春光。

    “走吧。”

    陆鹤轩短暂地愣了一下,随后跟上她的脚步。

    两人走出看热闹的人群,经过一作书生打扮的青年,陆鹤轩下意识瞥了一眼。

    平澜问:“你瞪他干吗?”

    陆鹤轩:“我哪有?”

    平澜:“你就是瞪了。”

    陆鹤轩冷笑:“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我何故要瞪他?”

    平澜道:“哦,可是我没说你瞪的是书生啊,我说的是你在瞪那个屠夫伯伯呢。”

    陆鹤轩:“……”

    某人的耳根又开始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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