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穿好衣服,苏凌天便离开房间乘坐电梯下了楼。 他刚刚来到停车场,对面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正鸣了两声笛,并对着自己闪了闪灯。 确定是沈穆舒的车,苏凌天快步走过去,直接拉开车门便坐了进去。 车内。 沈穆舒早已不是爱情公寓时的普通打扮。 他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看似很普通,却是国际名牌的限量款。 放在一旁的包包,更是号称为包包界的劳斯莱斯,价值数十万的爱马仕。 无处不彰显着沈穆舒的豪门大小姐身份。 唯一不变的,便是沈穆舒的温柔。 柔情似水,用这个四个字来形容她,在适合不过。 仿佛在她身上,就从来不会有“脾气”这两个字。 “对不起苏大哥,叨扰了你休息。” 沈穆舒歉意道。 “直说吧,叫我下来有什么事!” 苏凌天直接切入了正题。 “苏大哥,你不该让明轩来燕京,他不像你,这一趟,极有可能会永远也走不出燕京!” 沈穆舒凝声道。 “你觉的我能拦得住他吗?无论成功与否,这一趟,他必须要来,要么挺直了腰杆,活着离开燕京,要么,跪在燕京死去,这是他最好的选择!” “如果让他永远待在东海的话,对他来说,更是一种痛苦的折磨,也许会让他的人生生不如死,是死不活,还不如一次性做一个了结!” 苏凌天不慌不忙的说道。 其实,自己这次燕京之行,如果方明轩心生胆怯,不敢前来,自己反却会看不起他,直接将他踢开自己的身边。 自己的身边,不需要懦夫! 只要他敢来,是刀山,是火海,自己永远如何都在站在他的身旁,陪他一起走过去。 这才是兄弟!!! “燕京不同于东海,我知道苏大哥实力很强,但是在这个城市,有太多,是单枪匹马单凭一人之力解决不了的!” 沈穆舒依旧还是满脸的担心。 “那只是因为单枪匹马不足够强悍,当实力达到一定的地步,那又有何畏惧?” 苏凌天轻描淡写的说道。 可,沈穆舒还是觉的苏凌天太自负了。 多少英雄好汉,都淹没在了这一片深似海的海水之中,这地底之下,埋葬了太多太多的白骨。 “方明轩和苏大哥不同,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不想让他的生活,因为我而发生改变,也许,做一个普通人,才是他的宿命!” 沈穆舒叹了口气,感慨道。 “这么说来……你不爱他?”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