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放下所谓的命运吧,康斯坦丁-《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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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帝城在历史上最终毁于诺顿爆发的烛龙,序列114,毋庸置疑的火之暴力。“路明非和芬格尔一边赶路,一边商量对策。

    “我大概能猜测烛龙的威力,从序列上来说,112号言灵·莱茵就能造成恐怖的通古斯大爆炸,爆炸威力相当于2千万吨tnt炸药,超过2150平方公里内的8千万棵树焚毁倒下,比gd原子弹的威力还要大上1000倍,而烛龙的序列是114号,威力只会更甚。”芬格尔说:“但是那是诺顿压箱底的绝招,相当于他的终结技,不是随便能交出去的,这种级别的言灵划分的等级叫做‘灭世’,真的有毁天灭地的能力。”

    “我想诺顿毁灭白帝城时,肯定没有使用出完整的烛龙,不然这一带的地图都要重画,也许是那些混血种做了什么,又或者是诺顿没有能力使用完整的烛龙。”路明非说。

    “这支军队是皇帝刘秀的军队是吧?是专门用来剿灭龙王的么?”

    “应该是,这是一次有针对性的袭击,这支部队在刘秀入川后才建立,文献中记载,在这次袭击后,青铜与火之王便失去了踪影,汉光武帝成功统一中国的东西方,建立东汉王朝。”路明非回忆在文献上看到的细节。

    他在古德里安教授的实验室工作了好几个月,只要是与青铜与火之王相关的文献,他都会多看上几眼,然而这部分的记载相当少,并且年代久远,大多只是传说。

    虽然没有详细记载,但诺顿和康斯坦丁大抵就死于刘秀组织的这次突袭。

    路明非对这位传奇的皇帝做过一些调查。

    据说刘秀出生的当晚没有灯火,却有赤光照耀整个房间。

    刘秀虽是汉室后裔,但由于推恩令,到他这一代已经是小小的一个分支。

    所谓推恩令,是汉武帝为了巩固政权下达的重要政令,它要求诸侯必须把自己的领地分给自己的子弟,这样便可以逐步削弱诸侯的势力,让割据天下的诸侯国越变越小,不能对汉朝的统治起到威胁。

    刘秀虽然流着汉室的血,却没权没势,只能靠着种田为生,若非出生于乱世,怕是要当一辈子的农民。

    他自己还有一个哥哥,这位哥哥的一位朋友,犯罪牵连到了刘秀身上,让他也被捕入狱,经过监狱的改造之后,刘秀从一个文静青年变成了一个混混流氓。

    刘秀最为人称道的不止他的军事才能,还有好运气。

    就像是命中注定要当上皇帝一般,他的经历难以复刻。

    王莽在刘秀尚未起势时抓过他,当时王莽几经周折顺利篡汉,但他的心中一直不安宁,因为他知道他的天下不是靠着一刀一枪打下来的,很多人并不服从他,而且刘氏的宗亲散布各地,光是打着“汉室正统”的名号就能聚集起一股不小的力量。

    而这时,民间便传来预言说一个叫刘秀的人要当皇帝。

    本就心焦的王莽得知后日夜惶恐,立刻下令,在全天下搜捕刘秀。

    好巧不巧,一个叫刘歆的家伙听到了这个传言,自己改了名叫刘秀,还到处宣传,幻想自己能当皇帝。

    这不抓你抓谁?

    这倒霉家伙就成了刘秀的替罪羔羊,而真正的刘秀却平安无事。

    后就是刘秀人生中最为传奇的一幕,以两万大军对阵四十万大军,轻易取之。

    两万对四十万是什么概念?

    平均到每个人,就是一对二十,哪怕这些人个个都是吕布那样的猛男,也难说能在正面冲阵取胜,即使胜了,也只会是惨胜。

    可刘秀不讲武德,仗还没开打,直接天降陨石,击中地方腹地,随后天降大雨,敌方军心溃散,刘秀率领两万大军一拥而上,完成了史上最不可思议的以少胜多的奇迹。

    要是写小说敢这样写,当场就会有一堆人在这儿说什么“毒死了”,“一点都不符合现实逻辑”,“爽文也不是这么爽的”。

    他的身上仿佛真的有无形的“汉室国运”加持一般,天命所归,连青铜与火之王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们的目的是取卵。”路明非和芬格尔停在了干涸的河床前,“虽然说是卵,但那并不是一个蛋,而是一个黄铜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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