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国来的信-《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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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明非有六年多没见过爸妈了,加上在苇名城度过的两年,已经有八年了,真的好久好久。

    每半年他们都会写信回来,但每次来信,妈妈都遗憾地告诉她回国探望他的计划又要推迟,因为“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

    同时还会附上价值不菲的美金,婶婶家的宝马,还有路鸣泽的补习班,都是靠那笔生活费。

    他在初中的时候很为爸妈自豪,读了很多考古的书,经常和兄弟们炫耀,走在校门外的小路上,他和同学津津乐道。

    一排兄弟摇摇摆摆地走着,占据了半条街,他们大声说话,左摇右晃,但很快,就会有车来接人了。

    一个吊儿郎当的兄弟立刻摆正了姿势,钻进车门走了。

    一排人一个个离开,最后就只剩下路明非一个人踢着石子到处闲逛。

    兄弟们羡慕他的自由,隔着车窗玻璃看出去,路明非的背影自由自在地远去。

    “路明非家里对他最好了,从来不管他。”

    他想去逛商城就去逛商场,想买冰淇淋就买冰淇淋,还可以去打台球,看电影。

    其实他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去逛商场,在网吧坐到发腻之后,就回家了。

    进楼却不进屋,从通往楼顶的铁栅栏钻过去,坐在嗡嗡响的空调外机旁边,眺望太阳从西边落下。

    想想那个时候的自己,又寂寞又衰,还非得在同学面前撑脸面。

    路明非摇摇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在战与火中,他早就领悟了这个道理。

    对他的爸妈来说,发掘考古就是他们的执念,比他们的孩子还要重要一些。

    他不会怪爸妈,如果一扇门摆在他的面前,告诉他如果你走进这扇门,就可以回到苇名,但代价是十年不能和你的父母见面,他想,他犹豫一番后,也会带着楔丸走进去。

    他不再需要别人的爱了,因为他自己就能爱自己。

    在战乱的世界,他见过太多比他惨的人。

    断了双腿还要售卖物品的商人,儿子死去无法从幻觉中苏醒的老妇人,追求不死而化作怪物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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