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六章 缘分-《至强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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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道叶国诩那是衢城的一个传奇,他个子不高,却在少林寺学的一身技艺,二十多岁还俗,给有钱人当保镖,可就是那一次机会让他得到了第一桶金。

    那是多少年前的一个秋天,秋风飒爽,拂面伊人。

    他与老板提着三个箱子出去卖货,货是来钱最快的一种,可不知什么原因,卖家与买家竟然火拼了起来,最后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

    老板有一个女儿在加拿大学法律,得知消息迅速回了国,也找到了叶国诩。

    老叶极其聪明,三箱东西交了两箱,买家的钱同样留了一箱,几十年的钱那一箱可真是值钱。

    于是来到了衢城,凭着胆色,不俗的武艺,义气,又有进货渠道,很快在衢城扎了根,几十年入眼即逝,老叶却成了一代传说。

    不过,几年前新月新药的面世,对他们的打击倒是挺大,只是老叶已挣到足够的钱,转战了商业,毒品生意虽然弃之可惜,但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眼见摆出叶爷将那魁梧青年吓得半身不遂,阿信脸上便止不住一阵得意,小样你不是得意吗?这会怎么不猖狂了。

    青年沉默良久,在衢城,叶国诩就是暗夜市长,与他斗,除非是嫌命长。

    “想好了吗?”

    “我们只是一个茶馆,每年的收入也就那么点,况且,我不是老板,只是个看店的”。

    “我擦,敢情你在耍我阿信玩呢?信不信我砸了你这破店”?

    ……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重机车轰鸣,简直可以与顶级跑车的引擎媲美,如果所料不错,应该是摩中王者——哈雷。

    一辆售价从几十万到百万的摩托。

    速度、激情、飘逸,会是怎样的人钟情完全可以买一辆中型汽车却偏偏买了一辆拉风的摩托。

    车就停在了门外。

    站在厅中之人眉轻佻,看向门外,很大可能是传说中的老板来了。

    皮衣、皮裤、一头飘逸的长发,手持车帽站在了大厅。

    “真他~妈靓”!阿信抿了抿嘴唇,即便是早上,都觉得荷尔蒙分泌的有点迅速。

    “阿忠……”二十七八的年纪,青涩中带着熟韵,略一观察,觉得不大对劲,但脸色不变,依旧平静。

    “叶国诩的手下,来收保护费”。阿忠不满的瞪了他们一眼。

    阿信一听,神情即刻一怒:“放肆,叶爷也是你能直呼名讳的”。

    一个转身,一个凝视——

    阿信嘴角须臾间微的一扬,没想到王八之气一张,美女被他震慑的美目盼兮,眼珠没有丝毫移动。

    她走过来了,今天会不会有一个意外的邂逅,阿信心头转过无数念头。

    “邢十三,你怎么会在这”?美丽女子太意外了,曾经……

    竟然是在小城市不期而遇,难道真的是缘分?

    可当缘起之时,她以为缘已经灭了!

    时隔多年之后,他们会以这样的方式,这样的地点再一次相遇,她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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