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球鞋代言到手-《冠军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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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和耐克的签约达成了,合同截止至2006年6月,也就是新秀合同结束的时候,耐克有优先续约权。
合同金额总计3000万美刀,这比高斯预料的还要高一些,毕竟他提出了一个理论上对于球鞋赞助商来说无法接受的条件。
“高斯,没想到他们真的会答应你的要求,别的运动员签代言,都是规定球员的违约赔偿,他们居然答应了你他们违约赔你钱!”
“他们怕我被阿迪或者锐步签走吧,毕竟他们已经失去了签下姚的机会。
他们不傻,可能有一天他们违规了,真的得赔我一个亿,但这是小概率事件,他们肯定是有信心靠着我赚比这更多的钱。”
“可是你为什么非要加入这个条款?如果上个月就签约,我还能给你多弄到五六百万。”
“对我来说,有的事情,比钱更重要……”
“哈哈,我喜欢你这个答案,就算佣金少了几十万,我也愿意帮你签下这个条款。”
约好了明天回波特兰的签约时间,高斯挂掉了电话。
其实在11月低,高斯就收到了耐克的报价,当时是500万美刀。
发现了锐步因为姚明在中国打开名气后,耐克就后悔了当初没签下姚明,他们当初给姚明报了一个极低的价格,因为姚明开局表现属实不咋滴,但锐步给了500万美刀一年,然后,哪怕姚明打得那么糟糕,国内球迷也在支持。
但高斯要求加入的条款,耐克没同意,这个条款就是关于辱华的问题,当中国人认为他们辱华的时候,他可以提起诉讼,耐克需立即全额支付剩余代言费和违约金,虽然大概率要扯皮,但真的有那种情况,花钱雇一个律师团队打官司就行了,只要能打赢,分一半给律师都行,打不赢另说……
耐克那边一直拖着,后面锐步、阿迪等球鞋品牌也都加入了竞争,但对于这一条款都没答应。
一直拖着,终于,他入选全明星首发后,这几家公司都坐不住了。
耐克给的价格最高,4年3000万,到2006年6月30号结束,阿迪想要签7年,4200万,锐步想要签长约,年均500万。
最后,高斯选择了耐克。
后面的2700万,今年7月、明年7月、后年7月各能拿到900万美刀。
但明儿签约后,很快就能拿到300万美刀,突的,高斯一下子就不心疼下个月花钱组游艇请队友们玩儿了……
真的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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