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叶婉的建议-《重生在毕业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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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姐,你越是这么说,我越是不会放手。除非哪天你和陆阡陌结婚了,我才会死心。

    只要你单身一天,我就追求你一天。

    谢谢你的指点,明天我就回天海,按照你的建议,对项目进行调整。”尹云鹏道。

    “希望能来得及,如果地基已经开始浇筑,想调整就困难了。”

    “我知道。叶小姐,阿姨,我走了。”说着,尹云鹏起身离开。

    见尹云鹏走远,薛梅问道:“小婉,尹云鹏这一回怎么这么听话,你说让他回天海,他就回去了?”

    “妈,到一定时候,男人事业永远比爱情重要。天纺一品要是烂尾了,天海纺织也会跟着受影响,尹云鹏知道这个道理的。”

    “小婉,你还不到二十,看问题怎么这么透彻了?”

    “经历的事多了,自然就有阅历了,这和年龄没关系。”

    “是啊,这一年,你经历的事比一般人一辈子都多。

    说实话,你刚从商专毕业的时候,我还真没觉得你有多好看。

    ‘世纪小仙女’最热的时候,我都认为是大家在起哄。

    现在到了rb,我才真正觉得,我的叶婉真的是小仙女,那么多人为了见你一面,在你教室门口等着的。每天送到这里的鲜花,都能开花店了。

    以前我还觉得,陆阡陌那么有钱,你就是平常家的姑娘,有些不般配。现在我倒是认为,如果他不好好珍惜的话,真正后悔的,一定是他。”薛梅道。

    “妈,你怎么也像那些人,夸起自己女儿了?

    我是长得不难看,可绝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好看。什么‘世纪小仙女’、‘史上最美女生’,都是他们夸大其词,人云亦云的。我在盐场销售处的时候,怎么没人这么提过?

    再说,就算好看又能维持多久,早晚还是要变老的。

    我的志向是做一名女建筑设计师,和我的偶像林徽因那样,设计最好的房子,让建筑成为永恒的符号。”

    “行了,你的志向高远,你妈太世俗了,还不行吗?”薛梅笑道。

    ……

    天海,孙晓红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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