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抄李自成老窝-《逆流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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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谊汐眼眸中露出一丝笑意:“等到李自成打到南郑(汉中府治),咱们就已经在西安城吃酒喝肉了。”

    陈仓道并不好走,一路上的大关小寨数不胜数,节节阻击,就够李自成喝一壶的。

    而如今,龙驹寨距离商州两百里,距离蓝田四百里,距离西安只有五百余里。

    过了商州就度过最艰难的一程,剩下的只是平原。

    “只要派遣一支轻骑,快马加鞭,只需四五日,就足以触碰西安,让李自成军心大乱。”

    朱谊汐意气风发,他这一趟,就是直接抄李自成的老窝,哪怕仅仅是接触,就足以让闯军军心大乱。

    他就不信,李自成没有子嗣,抛家舍业可以去四川,但他手下的将相们,可包袱颇多,狠不下心来。

    “让李经武他们一人双马,作为先锋,抵达西安府,震撼整个陕西——”

    “遵命!”冯显宗脆声应下,快速书写。

    随着冯显宗的成熟,他的参谋司副掌司的位置不断地稳固。

    于是,豫王有意无意下,进行了权。

    但凡涉及政务的,基本上是由赵舒草拟王令,而涉及到军事,则由冯显宗提笔。

    这样一来,不仅有助于两人工作的展开,更能促进分权,杜绝军政司一家独大。

    当然,等过段时间,他就会设置一批类似于翰林学士的年轻人,负责草拟王令,从而使得幕府朝着正规朝廷迈进。

    而这时,李经武正在喂战马吃豆渣饼,不时地喂两口肉块以当奖励。

    这让马儿欢快地摇着尾巴,亲昵地摩擦着脸。

    “这建奴的战马,果真不错!”

    抚摸着这头棕色的战马,李经武喜不自胜。

    四尺五寸的肩高,比一般的蒙古马高出一截,鼻梁上的白斑点,显得很是亲人,白亮的板牙显露这匹马不过四岁,正值青春。

    “那是,听说这还是某个贝勒的,让您老骑着,就显得威武不凡。”

    一旁的副将拍着马屁,笑嘻嘻地说道。

    “多些这样的好马,咱们骑兵营才算是真正的发达了。”

    李经武回首一望,五千骑兵一人双马,沉默地走在谷地上,小心翼翼。

    虽然比之前的八千人少了一截,但气势上更具有攻击性。

    “啪——”他从马背上掏出短铳,瞄准飞出的鸟儿射了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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