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七章 短刀-《提刑大人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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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在理。”袁牧听完慕流云的推测,觉得与自己的想法大体相同,“所以你打算明日将他们都带到衙门,再从旁观察一番?”
“对,正是如此。”慕流云点点头,“不过我还有一件事情,一直想不明白。
原本我只是从黄陆升的尸首上面看到了伤口的模样, 觉着不似剑伤,更似刀伤,这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稀奇的,只不过后来想到那人是一门心思寻找契机对黄陆升下手,这事情就有些不大一样了。
我发现之前自己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凶手在行凶伤人,或者是杀人未遂之后,要想顺利嫁祸给别的倒霉蛋,最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实际用来伤人的凶器藏好。
可是这么做显得非常多此一举,用自己的刀伤了人,然后藏刀,还要把我二叔的佩剑偷偷趁乱拿到手,放在血泊里面进行栽赃,这多麻烦啊!为什么不选择直接偷剑伤人呢?”
袁牧微微皱了皱眉,想了想:“或许是因为你二叔那一柄佩剑虽然短小,但是抽出来直接杀人,还是会容易过于醒目,容易被人注意到。”?“没错,这样一来,是不是就意味着那个行凶之人所携带的行凶刀具,并不是我们之前认为的普通的砍刀、佩刀,而是尺寸要小巧许多,方便藏匿的某一种刀?”慕流云提出自己的疑惑,“衙差到了赌坊之后, 不可能不搜查周围,若是那人用刀伤了黄陆升之后藏起来,一准儿也会被找到, 就像他们能找到我二叔的佩剑一样。
但是若那人是黄陆升那一边的,并且把刀藏在自己的身上,只要刀别太大,能够应付的过衙差搜身,那就可以瞒天过海,不被发现了!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刀,是可以足够用来杀人,又可以很好的藏起来,不被搜查了周围,也对他们进行过搜身的衙差发现呢?我着实是想不出来!”
袁牧想了想衙差一般搜身的方式:“先不管是什么刀,想要多过搜身,藏在怀里或者腰间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最有可能的要么是袖筒之中,要么是靴筒里头。
据我所知,袖中剑虽然小巧,但更倾向于暗器,伤人所留下的伤口自然不会是刀砍一样的深浅形状。除此之外便还有一种短刀,是过去军中步兵常用的,可以藏在靴子里面, 用来面对敌方骑兵的时候配合作战,借助长矛长刀的掩护,偷袭砍对方骑兵的马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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