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厨房内温暖如春,肉包子的蒸汽传出来,又香又暖。 “傅知青,你可真是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当年陆浅薇在你们知青里面,是最漂亮的一个吧?”白霜靠在灶台边上,嘴边噙着一抹淡笑地看他。 “你也说了是当年。”傅斯用抹布顺手抹了灶台,靠近白霜。 白霜的皮肤又白又细嫩,跟羊脂玉似的莹润美丽。她的五官精致,眼眸清冷水亮,这活脱脱就是一个大美人。 别说是在县城里,就算到市里,在全国,那谁看了不得竖起大拇指赞一声“漂亮”? 反观陆浅薇? 在嫁给李爱国之前,她就因为干了太多活、晒了太多太阳导致皮肤变黑、变粗糙。 在嫁给李爱国之后,她的那些小私房钱全“上交”,她再也没有多余的钱去买雪花膏之类保养皮肤的东西。 现在天冷了,从来不生冻疮的陆浅薇居然也有了那玩意儿,因为她必须要泡在冷水里洗她的衣服。 如今的陆浅薇又黑又瘦,面由心生,她的歪心思越来越多,五官仿佛都长得变了形,根本没有以前那么好看。 她渐渐地,也变成她以前看不起的那种农村妇女的长相了。 白霜伸手抵在傅斯的胸前,挑眉道:“那当年在你心中,是陆浅薇更好看,还是我更好看?” 傅斯毫不犹豫地说:“你。” 白霜一笑,“回答得这么快?是不是没过脑子?” 傅斯握住白霜的手,灼热的气息靠近,低低笑道:“不是没过脑子,是这种问题根本就不需要过脑子。在我认识你以后,不管你处于什么阶段,你在我心里都是最美的。” “那认识我之前呢?你不觉得陆浅薇好看?”白霜执着地问道。 白霜对自己的容貌,以及对傅斯的忠诚度很自信,她这么执着地追问不是因为吃醋,而是因为好奇。 傅斯摸了摸白霜的头发,轻笑道:“我只是听旁人说,我压根就没有仔细看过她。” “这样。”白霜点点头,而后踮起脚尖亲了他一口,笑眯眯道:“做得不错,奖励你。” 傅斯眼内微微充血,他的手差点就没忍住要动作。 傅斯轻轻地捏了捏白霜的脸,声音有些暗哑,“小坏蛋,用不了多久了,你等着,你欠我的这些,我会一次性都还给你。” ·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