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签约可以,但是我要保留版权!-《重生之金色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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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你到底什么人,这样逗人玩很有意思是不是?”

    陈远耸耸肩:“还行,你的确不是骗子,你就是奸商,想捡漏,可惜,遇上了我。”

    “你!”

    “可恶啊,居然敢说姐姐奸商!!”

    石岚好气,胸口一阵起伏。

    眨眨眼,忽然又笑出声来:“好吧,我承认,我是奸商,想捡漏,那,你想卖多少吧?”

    “不卖!”

    “不卖?”石岚错愕:“不卖你来登记版权?”

    “有问题吗?不卖,不代表不合作,毕竟,分成才是王道,不是吗?”

    决定做这件事的时候,陈远就想得很清楚了,不买断,只分成。

    当然,如果实在给得太多,又是另外一回事。

    田舒实在是忍不住了,笑着调侃道:“还想忽悠人,这次遇上对手了吧?”

    说罢看向陈远,微笑着说道:“的确,如果作品好,分成才是王道,这样,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们……”

    话语间,从随身包包里拿出一份协议,递过来。

    陈远不免多看了这女孩两眼,不过还是接过认真的看起来。

    这是一份合同。

    似乎还是请专业人士拟定,看上去很专业的样子。

    甲方,舒岚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约定内容,刚好就是音乐作品。

    权益,则主要集中于移动彩铃业务授权带来的收益方面,具体来说,就是扣除渠道费与必要的运营成本后,五五分账。

    看着,陈远奇道:“你们合伙开公司,专门做彩铃?”

    田舒笑着点头:“是的。”

    石岚有气无力:“有问题?”

    陈远摇头:“没问题,就是奇怪,为什么叫舒岚,而不是石田。”

    田舒:“……”

    石岚:“……”

    忽然好想打人。

    石田,好听吗,亏他想得出来!

    陈远又问:“你们是内容提供商还是服务提供商?”

    “???”

    “有区别吗?”

    突如其来的提问,石岚满脸错愕,田舒也满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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