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说,你到底什么人,这样逗人玩很有意思是不是?” 陈远耸耸肩:“还行,你的确不是骗子,你就是奸商,想捡漏,可惜,遇上了我。” “你!” “可恶啊,居然敢说姐姐奸商!!” 石岚好气,胸口一阵起伏。 眨眨眼,忽然又笑出声来:“好吧,我承认,我是奸商,想捡漏,那,你想卖多少吧?” “不卖!” “不卖?”石岚错愕:“不卖你来登记版权?” “有问题吗?不卖,不代表不合作,毕竟,分成才是王道,不是吗?” 决定做这件事的时候,陈远就想得很清楚了,不买断,只分成。 当然,如果实在给得太多,又是另外一回事。 田舒实在是忍不住了,笑着调侃道:“还想忽悠人,这次遇上对手了吧?” 说罢看向陈远,微笑着说道:“的确,如果作品好,分成才是王道,这样,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们……” 话语间,从随身包包里拿出一份协议,递过来。 陈远不免多看了这女孩两眼,不过还是接过认真的看起来。 这是一份合同。 似乎还是请专业人士拟定,看上去很专业的样子。 甲方,舒岚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约定内容,刚好就是音乐作品。 权益,则主要集中于移动彩铃业务授权带来的收益方面,具体来说,就是扣除渠道费与必要的运营成本后,五五分账。 看着,陈远奇道:“你们合伙开公司,专门做彩铃?” 田舒笑着点头:“是的。” 石岚有气无力:“有问题?” 陈远摇头:“没问题,就是奇怪,为什么叫舒岚,而不是石田。” 田舒:“……” 石岚:“……” 忽然好想打人。 石田,好听吗,亏他想得出来! 陈远又问:“你们是内容提供商还是服务提供商?” “???” “有区别吗?” 突如其来的提问,石岚满脸错愕,田舒也满头雾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