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夏彦想起来了。 原著中其实有过一次嘉德丽雅和希罗娜的公开示范战斗,是她的哥德小姐对战希罗娜的烈咬陆鲨。 最终两人战平,虽然是有着十分钟的时间限制,但希罗娜在比赛前承诺了会全力出手。 能抵御希罗娜的王牌烈咬陆鲨全力十分钟,这能力还是十分强大的,四天王也是实至名归。 而在战斗结束后,希罗娜称赞嘉德丽雅的进步,嘉德丽雅却表示自己还差得远,她的终极目标是要优雅地取得胜利。 所以说“优雅的取胜”是嘉德丽雅的目标。 而这,仅仅是依靠精灵们的听话,是不够的。 尽管超能力者可以通过心电感应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默契方面的不足,但其实随着实力越强,训练家与精灵的默契作用就越重要。 否则这个世界早就是超能力者们所执掌的世界了。 “我可以尝试提供一些帮助,但我不保证能够起到多大的效果,这最终取决于嘉德丽雅小姐你的态度和你精灵的态度。 而且本次大赛这么短的时间里是不可能的,我更建议在赛后进行尝试。”夏彦郑重道。 这些事情都要事先说好,否则嘉德丽雅一个不高兴失控暴走了...... 貌似嘉德丽雅暴走,石兰也得逃吧? 不过那是之后成为了四天王的嘉德丽雅,现在的石兰应该还是可以限制她的。 “好,石兰之前跟我说过了,等比赛结束,你有时间了,我们去找你。”嘉德丽雅对此倒是没有异议。 夏彦点点头。 提升训练家与亲密度的方法其实有很多,还是要看嘉德丽雅愿意拿出多少态度。 “那......” 他的报酬呢? 只是夏彦还没说出口,一股柔和但十分强大的超能力就朝着他席卷而来。 强大到,夏彦觉得自己如同大海上的一叶扁舟。 “跟着这个频率。”嘉德丽雅的声音在夏彦的脑海中响起。 旋即夏彦收束心神,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超能力频率变得和嘉德丽雅一样。 “控制力及格了。”嘉德丽雅还称赞了一句。 及格算称赞吧? 但夏彦却根本没办法回话,只能咬牙坚持。 过了许久。 夏彦额头密布汗水,背后浸湿,面色有些苍白。 嘉德丽雅却好似没事人一样,再次小小地喝了口眼前的咖啡。 “再试试。” 声音又响起于夏彦的脑海中。 夏彦深吸一口气,将超能力的频率控制得和之前嘉德丽雅所掩饰的一样。 “这是......” 他的声音,也在嘉德丽雅的脑中响起。 心电感应! 原来心电感应其实就只一种处于某个频段的脑波,利用超能力的形式进行模拟,所以心电感应交流的速度会极快。 但就是...... 咱可以讲原理啊,比这么暴力好不好...... 夏彦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超能力者的差距,真的很大。 夏彦现在的超能力面前也有超能力精灵中资深级的实力了,可在嘉德丽雅面前,就感觉还是个孩子。 “你的超能力已经尝试和一只超能力系精灵进行过融合了吧?”嘉德丽雅忽然问道。 “嗯。” “别的超能力提升的方法我不知道,我也从来没有提升过超能力。” 汝闻,人言否? 嘉德丽雅继续说着。 “但我知道一种最干脆,也是效果最好的,就是稍微存在着一点点的危险,但你的超能力已经和超能力系精灵融合过了,这种危险就相对小很多。” “危险?” “对。” “什么方法?” 两人直接用心电感应进行着交流,旁边的石兰笑眯眯地站着,对于他们交流了什么内容,一概不知。 “让你的那只精灵,用超能力压迫你的超能力,越是压迫,效果越好。”嘉德丽雅也没有藏私。 压迫? 这么简单? 但越是简单的方法,就代表着越危险。 “你确定.....不会有问题?” 夏彦怎么就觉得那么不靠谱,感觉一个不好会被弄成白痴的那种。 “是可能会有一点危险,但只要控制好,就没关系,而且你已经和一只超能力系精灵融合过超能力,彼此足够熟悉,危险性不大。” 嘉德丽雅很笃定。 “你用过?” “嗯,我经常这么锻炼我的精灵。” 夏彦:“......” 所以,嘉德丽雅是用她的超能力来锻炼自己的超能力系精灵。 而夏彦却需要胡地的超能力来锻炼自己? 越想越觉得不靠谱。 精灵的承受能力,和人类的承受能力,能一样吗? “你要是不相信,我也可以给你试试。” 嘉德丽雅眉角微蹙,她觉得夏彦在怀疑她的能力。 “不不不,算了算了,我回去慢慢试吧。” 夏彦果断拒绝。 开玩笑,刚才学心电感应的那一会,他就觉得在超能力上自己能被碾死。 这还是嘉德丽雅因为要防止失控无法完全施展的情况下,很难想象她失控会是什么画面。 难怪联盟会同意石兰一个堂堂的对战开拓区首脑成为嘉德丽雅的管家,这是重点保护对象吧? 然后夏彦和石兰互留了联系方式后,他就离开了。 不管嘉德丽雅说的方法管不管用,至少他垂涎许久的“心电感应”是学会了。 就是这学习的过程,不怎么令人愉悦。 但其实夏彦对嘉德丽雅所说的方法,还是有一些认同的。 他前段时间超能力上的提升,就是通过死神板上所残留的记忆片段。 看起来像是一种意志的考验来提升超能力,但又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压迫呢? 如今随着他的超能力变强,对死神板残留的记忆画面和片段逐渐熟悉,超能力的提升已经变得缓慢了不少。 或许,嘉德丽雅的这个方法,会成为他的一个新的方向。 —————— 实在不知道这段剧情怎么分章,就一起吧~~让大家久等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