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人在江湖-《都市之无敌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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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红终于相信了,长孙绛英从饭碗中抬起头,对庞红大翻白眼,“你真是我亲妈。”

    庞红用筷子轻轻打她一下,“小样,别得瑟,你就是当上了家主,也是我女儿。”长孙绛英一看庞红又准备给自己上思想品德课了,于是赶紧点头,“是,是,妈妈说得对,我永远是您有女儿,别说当上家主,哪怕万一在哪一天,一不小心当了国家主席,这事实都不能改变,我永远得听你的,对啵?”

    庞红顿时无语。当妈的都喜欢在儿女们面前唠叨,而儿女们最不想听的,就是父母的唠叨,天下人都是如此,她庞红和女儿长孙绛英也都不能免俗。现在有旁人在,她想,好吧,唠叨就押后发表算了。

    长孙绛英不知道妈妈的计划,看她不再啰嗦,心情也轻松不少。

    长孙望很快也知道马义重回滨海的消息,而且他还住进了长孙家,听说自己的老爸对他非常赏识,这更让他心里惴惴不安,因为他心里有鬼。

    当初,他为争夺家主之位,不惜给自己的父亲下毒。毒药迷途天堂是大苟花大价钱从一个医学博士手里搞到的,这是医学博士刚研制成功的毒药,而他本人已经死于迷途天堂,按理说,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懂这种药。眼看自己就要大功告成了,不料江湖郎中马义横空出世,轻松解除其毒性,救下老爷子一条命。

    长孙望当时恨不得杀了马义,现在他担心的是,既然马义懂迷途天堂,说不定他就知道这药的来源,如果他再顺藤摸瓜,肯定能查到老爷子是如何中毒的,然后,老爷子再追查自己中毒的原因,相信很快就能查到自己头上。

    现在再杀马义,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他必须尽快掐断所有线索,让他们查不到自己头上。

    卖药的人已经死于自己的作品,可是买药的人还活着,活着的人,犹其是混混,都是不带节操的人,出卖主子就象菜市场卖菜的大妈卖菜一样没有压力。长孙望眼里闪过一道寒光,大苟的性命堪忧啊。

    所以说,人生在世,最不能做的就是狗。

    四条腿的狗,能在玉林狗肉节的屠刀下逃出生天的,据说最后却大都都……还是不用说得那么仔细吧,读者大大们如果有兴趣,就自己上网查查新闻吧。小笔不爱杀狗,但也不是爱狗人士。小笔曾有两次被狗咬的经历,一朝被狗咬,十年怕汪汪,因为打疫苗的痛苦,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因此小笔很难对汪星人心怀爱意,当然小笔也不会讨厌它们,甚至动刀子欲杀之而后快,我们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它走它的狗道,我过我的人桥。

    不过上天只给我们一张嘴,寓意就是让我们少说话,所以关于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我可不想激怒那些爱心澎湃的爱汪人士。

    而两条腿的狗,更是不能做了,小笔我细读历史,夜观天象,发现走狗的下场,比玉林狗肉节那些死于屠夫刀下的草狗还要悲催。

    大苟就是长孙望豢养的一条帮凶走狗,他知道长孙望太多的秘密,为了保存自己,长孙望不会对自己豢养的狗心慈手软,可惜大苟到现在还不知道主子已经对他动了杀心,仍然屁颠屁颠地紧随其后,为他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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