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掰断龙角?-《兽血蛮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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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摸身上,脚下的鞋是特制的,里面有弹力丝和附着吸盘,最关键的是鞋两侧一面一只笔形枪,虽然子弹不多,每只才十发,却威力极大。腰间的皮带里还有特制的丛林杀人必备工具——十五米长,比头发丝还细的钢丝剧。

    当他摸到脖子时,小胡大惊,发疯似地在地上翻找起来!母亲给他的祖传玉树佩竟然消失了!

    不对,自己第一次醒来时似乎看到过它,好像嵌在前胸。可现在怎么没有了呢?摸着胸口处平滑如新,难道是做梦?

    那个脑海中出现的半人半鬼的青衣人才是做梦吧!

    可是,胸口没有一丝伤口啊?难怪那个青凰说自己是神,居然可以自愈!他思考再三,最终确认玉佩应该融入了自身,所以才有了特殊的能力!

    呆呆地坐了好久,直到肚子咕咕叫了,他才重新振作起来。那个青衣人说得对,为了我爱的人,我也要振作起来!

    找回的这些设备中,却缺少了关键的火机或者其他点火设备,不过,这可难不倒胡蒙林,他迅速找到干草和枯枝,用钢丝绳反复拉动了几百下,点燃了希望之火,开始了他的异界第一顿早饭。

    很快,第一块肉烤熟了。金黄的肉面上油旺旺的,微糊的边缘上闪着油花,用刀割成菱形块的深处,透着淡淡地肉红,这块十斤左右的肉块被胡蒙林穿在了钢丝绳上。

    胡蒙林拿起刀,刚想割下一块喂饱肚子,却忽然觉得心里一动。

    一阵风刮起,胡蒙林的刀还未到肉上,肉已经不见。胡蒙林苦笑着,青凰两只爪子紧紧抱着肉块,嘴里还有一块肉丝,显然,它已经吃下一口了。

    “慢点,别烫着!乖!有的是,慢慢吃!”青凰可不管这些,几口下去,肉已经没了,然后眼巴巴地盯着第二块肉。看看没肉了,它直接跳到牛背上,用风刃割了起来。

    一人一鸟心灵相通,密切配合,很快将这只小丘般的巨兽解体了。胡蒙林野外生存经验十分丰富。他尽量保存了牛皮的完整性,

    不知道是不是真饿得急了,胡蒙林自己也吃了几十斤的肉,刚才还在慨叹“吃货”小鸟的他,差一点以为自己变成了怪兽。对于胡蒙林的“吃货”行为,青凰解释得非常容易,这个世界上,能吃才能有力气。

    边吃边思考着自己何去何从,青凰的声音又在他脑海中响了起来:“为什么你的伤口自动愈合,就是一般的神级强者都做不到!凤凰一族生命力是最顽强,可超阶青凰也不可能受伤后那么快愈合?难道你真是神?”

    胡蒙林翻着白眼看着它,“不是神!在伤口出现的一瞬间,我脑袋中好像有一本书,看不清名字,好像是什么木诀,反正就是它在帮助我。不过现在它似乎不见了!”

    青凰将信将疑,但它懒得再问,“或许是你的异能?好了,你马上陪我去兽人部落一趟,告诉他们,五十年一遇的兽潮要在一个月后爆发了!”

    “什么兽潮?像这样的怪兽成群出现吗?天啊,还让人活不了!”

    “笨蛋,你以为这种七阶巅峰峰的家伙遍地都是吗,即使三阶魔兽,也不是在森林边缘随处可见的!要不是我受了伤,早就自己飞去告诉那些兽人了!”

    随着青凰喃喃自语,胡蒙林明白了兽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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