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季墨尘:…… 哗啦啦的,头发再也坚持不住它的茂盛,开始脱落了。 …… “姑娘,前面就是雁城了,那儿距离边境不远,不大安全,我就不过去了,剩下的路你自己走吧。”老马夫慢悠悠的赶着货车,在官道上放下了一个姑娘。 对方的额头有一道长长的疤痕,虽然带着面纱看不清容貌,不过因为她的这条疤痕,即使她的身材不错,也没人打她的主意。 更何况,她还拥有如此粗糙的一双手。 “谢谢老伯。”带着面纱的顾云朝低着声音道,似乎还有些嘶哑。 边境虽然在半年前打了胜仗时,有传出雁城百姓扭转局面的事,不过大部分人还是不相信的。 所以不管雁城百姓怎么叫人回来,回到雁城的也没有多少。 这也就导致了,在外人眼里,雁城还是那个三不五时碰上金军骚扰的枯城。 遇上这么个想不开的姑娘非要去雁城,载她过来的老马夫都觉得这姑娘是不是生无可恋,又没有勇气自杀,所以去雁城自寻死路啊。 顾云朝从自己的包袱里拿出一根木头做的发簪,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材料,但做工精致顺滑,一看就是好东西。 “我没有银钱,只用这簪子抵车钱吧。” 家中巨变,到她黑化,顾云朝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千金小姐了。 她知道自己一个人从都城走到这儿来是有多危险,所以特意把所有的金银财物换成银票藏起来,平时包袱里只有这么几个铜板。 加上她假死时熏了嗓子,又用特殊材料制成假伤疤毁容,这一路上才没有什么麻烦。 她没有办法原谅自己,竟然会爱上杀害她全家的仇人,所以在假死之后,更不敢留在都城。 只想远远的离开,来到最远的边境雁城,在这里了却残生。 顾云朝怀着重重心事,朝雁城走去。 在夕阳彻底落下地平线之前,她终于来到了传说中混乱危险的枯城。 因为这里什么都缺,即使是一个强壮的年轻人,在雁城住上几个月,都会因为各种原因消瘦下去,所以雁城又被称作枯城。 一座枯萎的城市。 但是现在,她看到了什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