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无声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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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用止血钳夹起一个酒精棉球擦拭着损伤部位,几处微小的表皮剥脱逐渐显现出来。

    “这是濒死期的损伤啊。”我说,“有表皮剥脱,但是没有明显的出血迹象,只有极其轻微的皮下出血,属于濒死期损伤特征1。”

    “那就说明我们推断正确了。”师父说,“小蔡在被扼颈窒息死亡后,机体细胞仍处于短暂的存活期。凶手就在这个时候脱下小蔡的鞋子,在她的脚上形成了这样的损伤。你们看看,致伤工具是什么?”

    “多处损伤整齐排列,单个损伤长不足零点五厘米,宽不足一毫米。”我的脊梁突然凉了一下,“是牙印!”

    “强奸杀人以后,咬她的脚?”大宝瞪大了眼睛。

    “没见过吧?”师父说,“我也很少见到,是恋足癖。”

    “可是我听说,恋足癖是只对脚有兴趣,对其他部位没兴趣的。”我说,“这个案子有强奸行为啊。”

    “你说得对。”师父说,“不过性倒错心理因为个体差异而多种多样,有的恋足癖也会和别人发生性行为,有的恋童癖、恋尸癖也会和正常人发生性行为。这一种恋足癖,在强奸后并不能完全得到性满足,而要通过恋足来继续获得性快感。”

    师父顿了顿,转头对林涛说:“我看这个损伤有条件提取牙模,和DNA一样能作为证据使用。”

    林涛点了点头,转身拿出电话通知市局痕检同志携带提取牙模的工具尽快到殡仪馆来。

    专案组里,师父公布了我们之前的所有工作,并圈定了侦查范围:“显而易见,这是一起溜门入室实施强奸杀人的案件。凶手应该是一名性心理变态患者,更详细地说,是一名恋足癖患者。这样的人,平时会喜欢看别人的脚,喜欢别人的袜子,甚至希望别人来踩踏他。至于侦查范围,应该圈定在附近村落。”

    “为什么不是本村的人所为?”刘支队问出了我的心声。

    “要说依据,不是很充足。”师父说,“可能是直觉吧。我觉得如果是本村的人,想实施强奸,总会找到机会,比如白天小蔡出门、回家的时候。如果是外村人,过多在本村停留,就会引起村民的注意,那么他就只会在夜间寻找机会。我们知道,小蔡为人谨慎,夜里都是紧锁门窗的。相对于因为孔威的一次疏忽,凑巧就被犯罪分子抓住机会的观点,我更愿意相信是凶手晚上经常在现场附近徘徊,才抓住了这个机会。”

    “那好吧,”刘支队说,“重点查邻村、夜间会经过现场或是经常在现场附近徘徊的,可能有恋足癖的青壮年男性。同时小部分警力查本村的人。有了恋足癖这个线索,我相信我们的命中率会很高的。有DNA作为证据,不怕没有办法甄别犯罪嫌疑人。”

    “我有个线索。”一名辖区派出所民警举手说。

    “说。”师父眼里闪烁着希望的光芒。

    “我们所半年前处理过一个小孩,是案发现场隔壁村的。”民警说,“因为有人抓住他在偷女性内衣,被当作色狼扭送到我们派出所的。当时我还在奇怪,缴获的赃物里,除了女人的内衣,还有袜子。”

    “小孩?有多小?”师父问。

    “十五岁。”

    “不太可能吧?”刘支队说,“现在小孩都这么早熟?”

    师父看了刘支队一眼说:“怎么不可能,如果不计划生育,三十岁当爷爷也很正常。十五岁,完全可以具备性能力。”

    “我觉得很有可能。”我说,“死者身上的约束伤不重,甚至凉席上还有大面积的蹬擦痕迹,说明凶手的约束能力有限。如果是身强力壮的男人,约束伤会重很多。”

    “看来,这个小孩不仅有恋足癖,还有恋物癖啊。”师父默认了我的观点,“这个孩子什么情况?有晚上出门的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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