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小说香-《我想先苟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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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枕星楼里,客人们停下筷子,齐唰唰望着一个方向。

    一位相貌英俊帅气的蓝衣少年,一面手指比划,身形纵横,一面滔滔不绝,慷慨激昂。

    “不料谢烟客识破她的用意,袍袖这样一拂,劲风逼得那花万紫难以毕辞。

    只听他大声怒喝:“要你这丫头罗嗦什么?”

    接着又是一股劲风扑至,花万紫立足不定,便即摔倒

    ……

    谢烟客凝视小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丐道:“我……我叫狗杂种。””

    说到这里,酒楼的客人不由大笑起来。

    蓝衣少年恍若未闻,装出好奇的模样,模仿谢烟客的举动,问道:“什么?你叫狗杂种?”

    小丐道:“是啊,我妈妈叫我狗杂种。”

    “这谢烟客性格孤傲,一年之中,也难得笑上几次,此时听小丐的话,也忍不住捧腹大笑,心道:“世上人替自家孩子取个贱名,好养活,盼他快点长高长大,以免鬼妒,那也最多叫什么阿狗、阿猫,那有将孩子叫作狗杂种的?”

    酒楼里的客人也都暗暗点头,不仅觉得有意思,也十分好奇,想知道是何缘由,一个个竖着耳朵,眼睛一眨不眨。

    看到众人如痴如醉的模样,林虚不由的心中暗笑。

    “小说的魅力,果然到那都通吃!”

    林虚前世酷爱武侠小说,金大家写的几本小说,翻了不知道多少遍,不敢说倒背如流,但是大差不差的讲出来,却不成问题。

    甚至他还曾经上过讲台,当成才艺表演。

    这个世界虽然也有类似的话本,但是和堪称武侠小说巅峰的金庸小说相比,那就是天壤云泥之别。

    伏笔一个接着一个,情节一环扣着一环,简直欲罢不能!

    原本的酒色公子涂有才,那还有心情比武切磋,整个人的心神都被林虚讲的故事吸引,不知道什么时候让手下搬了张凳子,干脆坐在林虚边上。

    美女,那有小说香啊!

    这个时候也没人计较,林虚的话跟【太玄经】有什么关系,很明显,早就偏到了爪哇国。

    【太玄经】离他们太远,现在他们关心的只有故事。

    身为大宗师的黄天霸,居然也吸引,筷子举了半天,菜都凉了,也没发觉。

    只有纪小棠偶尔咽咽口水,想催促他快点讲,又怕出言会打断,心里一直纠结不断。

    林虚不仅讲的有声有色,加上他本身会武功,很多打斗招式都能还原个七八分,这种小说表现形式,实在超出众人想象。

    也不知道究竟讲了多久,是一个时辰,还是两个时辰,只讲到林虚口干舌燥,连灌了几壶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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