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怕了-《重活有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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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侧头看向凌峰,“什么时候走?”

    凌峰牵起林梓晴的手,笑着说,“听你的。”

    听这意思,过年不回去都是行的?感受着手掌中的温度,林梓晴微微一笑,这还是第一次在街头与凌峰牵手散步。

    二人左右无事,商量一番,决定给林家将年货买齐,也算是让凌峰讨好下未来丈人和丈母娘。

    只是去买年货必定就要开车,凌峰笑了笑道:“我忘了,只当出来是与你散步的。”

    二人只得回去取车,而后驱车赶往禾盛商场里的地下一层储物市,在市里,凌峰推着车,跟着林梓晴逛来逛去,林梓晴还算仔细的挑选了一下用得着的东西,不过还是高成一座小山,惹得周围视线频频艳羡望来。

    付款后二人将东西装到车上,然后又在商场里逛了逛,凌峰为林梓晴买了一个毛线帽子,长长的帽带下面坠着两个小球,毛茸茸的煞是好看。

    而后又为林梓晴的母亲选了两件大衣,为林文山选了一个品牌的打火机,香烟盒,另外买了一条鳄鱼皮的皮带。

    俩个人买了不少东西,本来还想去找个地方喝点暖饮,林梓晴突然想起自己临走前妈妈的话。

    早点回家!下午还要陪你爸爸去参加聚会。

    俩个人只好赶紧上车,然后驱车回家,谭丽云一看凌峰买了这么多东西,也知道买都买了,终归是不能不要的,总不能叫凌峰拉回都去,那样也太驳人家的面子了。

    一众人将东西搬进屋里,没有回家的大伯母还不住的夸赞,“呵呵呵,你看小凌对咱们晴晴多好!这小伙子,我一看就喜欢!”

    凌峰也只是礼貌的淡淡一笑。

    在凌峰走后,几位家长估计是已经趁着二人不在表了看法,所以谁都没有跟林梓晴再继续说什么。

    只是林淑芳看着林梓晴的目光就不一样了,有些复杂,这么些年自己其实大大咧咧的,也没交个正经准备结婚的男朋友,这今天见到凌峰其实她心里的冲击也挺大的。

    堂妹这么年轻都要谈婚论嫁了……

    今天,再看自家老妈的态度,总叫她觉得有些尴尬,还有回头回自己家肯定一顿念经没完。

    只不过,再怎么说,她还是为林梓晴感到高兴的,她也希望自己以后找个帅一点,对自己好一点的老公就行。

    下午三点多,林文山就带着林梓晴开车去了龙都大酒店参加自己的同学聚会。

    这次聚会是林文山那届高中的一位同学组织的,听说他现在已经是三明最大的钢材厂的厂长了。

    不但安排了吃饭,唱歌还安排了一晚住宿,并且第二天要集体去武夷山风景区山窟旅游。

    来到酒店,跟大堂服务员说明后,就有一位大堂领班给他们安排客房。

    还特意给林梓晴安排了一间,看起来这个林文山的高中同学应该展的比较好,连客房的数量都准备的很充裕。

    过了十五分钟,林文山便来到林梓晴的房间,对着镜子好好的收拾了一番,站在女儿眼前,“行吧?我今天这样见着老同学应该挺有样子吧?”

    林梓晴点了点头,“可以,爸爸现在还是很帅的。”其实林文山长相非常好,浓眉大眼的。而且他才四十二岁而已,本来这个年龄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

    现在还年轻,这十年生活条件好了,皮肤也红润白皙了许多,早就不像小时候,林文山还要去种田,然后晒的黑乎乎的样子了。

    林文山的身材也开始微微福了,不过今天的他穿上了名牌的西装,裤子上系着一条凌峰刚买给他的鳄鱼皮皮带,脚上穿的也是梦特娇的皮鞋,还是稍稍显示了一点像老总的身份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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