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血点-《重活有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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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梓晴从“禾盛购物生活大市”买回一些食材,准备等晚上自己家人来了后一起在榕城买的小房子里好好聚一聚。

    走到自己家门口,掏出钥匙正要打开自己的家门。

    隔壁3o6的大门突然打开,凌峰从里面走了出来,手里提着个垃圾袋。

    听到响声的林梓晴,心想隔壁的邻居自己搬来也2个月了都没看见过,所以她好奇的转过身去看了一眼。

    “你,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林梓晴出口的话都结巴了。

    “是我,我怎么就不能在这儿了?”凌峰眉头一挑,向前走了两步。

    林梓晴下意识地准备让路,条件反射的结果就是她忘记了现在的房子构造不是后世的那种房,她没往过道里面让,而是往楼梯口后退了两步。

    “小心点!”凌峰长臂一捞,提着她肩往前拽了一把,免去了她踩空台阶,滚下去的危险。

    “谢谢你,我,我进去了,你~你~去忙你的吧!”林梓晴站稳后,为了防止自己脸红被他现,立马拉开自己家房门飞快跑进屋内。

    “我的妈啊,他怎么搬到这里来了,难道又跟黄太子有关,最近他也没有问自己要不要那把紫凝了啊。总感觉上次竞赛考试被他救了以后,好多事自己都不懂了。

    一阵门铃音响起,把正在沉思的林梓晴惊醒。

    往猫眼里一看,凌峰站在门外。

    林梓晴打开大门问:“有什么事吗?”

    凌峰看了她一眼,深吸了一口气,压着嗓音问:“我刚看你买了许多菜,我刚搬来,厨房还不能用,中午可以在你这里吃顿饭吗,饭钱可以给你,就当是你在餐厅卖给我的好了?”

    “进来吧,饭钱就算了。不过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搬来这里吗?”林梓晴把爸爸还没穿的男士拖鞋拿出来放在他的脚下。

    为了你,你信吗?凌峰心里说着,嘴上却回答:“这里离我工作的地方挺近的,环境也不错,所以就来这里了。”

    “只是这个原因?……”我才不信,骗鬼啊,不说算了。

    “是”。凌峰走到客厅的沙上坐下,目光四处打量下这个房内的摆设。

    屋内看起来还挺温馨简洁的,不大的客厅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几扇玻璃被擦得一尘不染。

    “先喝杯热水,我去做饭了。”林梓晴把水杯放在茶几上。

    “需要帮忙吗?”

    “免了。”

    很快的东西摆上餐桌,林梓晴做了海鲜粥,新鲜的花蛤和明虾。微微烫一下就有鲜甜的滋味,与米粒就快要炖的化掉的白粥搭配在一起,再撒上一点的青葱和香芹。

    “你先喝碗热粥吧,一会我就把菜炒好了。”林梓晴对坐在沙上正无聊的摆弄爸爸放在茶几上的围棋的他说着。

    “我等你一起。”

    “那你先去洗手吧,我很快。”

    林梓晴在厨房忙碌着,她麻利的在案板上撒了面粉,把小锅里好的面胚拿出来放到案板上,就着散开的面粉揉了面,擀了圆圆的面皮,手指灵巧的在面皮上捏褶子旋转,包了一笼白胖的花生碎糖包子。

    这是林梓晴最喜欢吃的一种包子,比豆沙包更让她喜欢,现在天气冷吃这个很不错,凌峰是北方人应该也喜欢吃面食吧。

    把六个小包子,上锅蒸上几分钟,厨房里就有了一股香甜的好闻气息,再给小包子包上防湿气的纸垫。

    炒菜锅里点上火,开始炒菜。

    中午吃粥,就不用做汤了,要是口渴,可以喝点水。

    两个菜,一个青椒炒肉丝、一个茄子炒豆角。本来还想再炒一个,想想就两个人这些也够了。

    菜跟包子都端上桌,林梓晴解下围裙,笑着说:“可以吃了!”

    凌风走过来,拉开餐椅,坐下看着桌上一盆普通平常的白粥心里很是不解。

    就这手艺,真是不怎么样!跟自己上次做的鸡蛋面也差不多。他虽然经常去阳光餐厅吃饭。

    但是他并不知道林梓晴也是餐厅的主厨,这还是他第一次吃林梓晴做的饭。

    可是当他一勺下去挖出来了通红的明虾,接着他一口含进嘴里,脸上的表情就生了变化,滑嫩的口感,鲜甜却不腥膻,很新鲜咬起来十分弹牙,白粥温热带着稻米的香味,在这个寒冷的天气能吃到这样一碗海鲜粥,整个胃都舒服得不了。

    很快的他就满上第二碗,越吃越好吃,最后一看一大盆海鲜粥大半进了他的肚子里。而桌上的两个菜,他一口都没动。

    林梓晴好笑的看着他尴尬的表情,自己虽然很会吃,但是其实度并不是特别快,所以她其实一小碗还没吃完。

    “吃个包子吧,花生糖包子,不知道你喜欢吃吗?”林梓晴本打算夹起一个给他,想了想又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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