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春秋决狱-《六朝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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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换上一副冷淡的模样,淡淡地说道:“赶紧起来,立刻带路!”
“司公,那家伙怎么办?”衡胡瞥了一眼倒在血泊之中,疼晕了的李伯,问道。
司匡笑了笑,重新把剑拔出来,“衡兄,今日,我再教君一个道理!”
衡胡:“???”
“儒家若想稳居朝堂,大学之道还不够!”
“还要怎么做?”
“很简单!”
司匡面无表情,拿着剑,对着李伯的心脏,恶狠狠地刺了下去。
“噗!”
剑穿透了胸口,又没入一半。
一介蔷夫,直接断气,就此身亡。
躺在地上的张仲,盯着死透了的李伯,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真的杀了?他们怎么敢的……
还没等他惊完,又有一阵疯语在耳边萦绕。
“儒家若要制衡朝堂,还需要以春秋大义,制裁不法之人!”
司匡转身。
见这位来自《周易》学派的儒家“高材生”面带疑惑。
神态庄严,眼神犀利,一字一顿,解释:“君可理解为——‘春秋决狱’!”
衡胡:“!!!”
衡胡瞳孔骤然收缩,眼睛亮了!
以春秋决狱?
这个说法挺新鲜。
色恭,礼至,作揖而拜。
请教,“敢问司公,此四字何解?”
“除了用我大汉律外,可用《易》、《诗》、《书》、《礼》、《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当然,亦可用儒家其他经典!”
“凡是大汉律中没有规定的,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的依据;凡是大汉律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
最后,微微一顿,总结用意,“以法,使儒学,深入百姓之心!可成就大一统之业!”
衡胡依旧维持着作揖的姿势,闭眼沉思。
理解有些模棱两可。
睁眼,轻呼,“公可否为学生举例?”
“可!”
“甲无子,捡一弃婴乙,养大之后,乙杀人,甲藏之!”司匡微微一笑,淡淡地问道:“应如何判甲?”
“根据大汉律令,藏凶者,当重刑!”衡胡睁开眼,沉声回答。
“若春秋决狱,则甲无罪,乙或偿命,或发配三千里充军!”
衡胡后退一步,灵光乍现,忽然想到了什么。
沉吟半晌。
眯着眼睛,吟诵,“《论语·子路》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正是!”
张仲躺在地上,连肾痛都忘了。
他双目发直,呆呆的盯着眼前这两个杀入此地的不法之徒。
嘴有些发干,咽了一口唾沫。
这两个人是个疯子吧?
不光杀大汉官吏,还能说出一套杀人脱罪的借口。
不过,他不以为然。
狗屁的春秋大义!
狗屁的春秋决狱!
陛下奉儒家为正统又如何?
法,终究是法!
把儒用到法上,那还是儒?
况且,你俩玩这一套,不怕法家找麻烦?
这俩疯子的言论,简直是在颠覆大汉朝堂‘、颠覆大汉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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