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败家子与穷光蛋(下)-《屠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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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病奴跟随,一直装高手扮深沉的刘屠狗又恢复了少年人的活泼灵动。
首次束发,又裹上了比黑衣华丽许多的白狼裘,就像一个独自出外赏雪的风/流贵公子。
雅士赏雪最厌恶俗人打扰,倘若这些俗人还要动刀子,就更加大煞风景,唯有以三尺白雪做宣纸,一腔颈血画梅花,才能稍稍弥补。
刘屠狗很快画了两朵,又非常不小心地放走了一个恶客,安静的大雪原上很快就再度喧闹起来。
有大人物发出巨额悬赏,要一条过江龙的项上人头。
据说是个龙游浅滩的白狼裘公子哥儿,不但部属死绝更加身受重伤,若是在茫茫雪原里出了意外,那可再寻常不过,绝无后患。
许多封刀歇马准备猫冬的马帮立刻倾巢而出,丝毫不在意已经开始肆虐的大风雪。
而传闻中那个黑衣白马自西来的魔头,竟没胆子来趟浑水,而是带着一个不知从哪儿捡来的小刀仆转向北去。
那名小刀仆连件冬衣都没有,是以魔头为了一件皮袍还在北去的路上顺手砍翻了几条好汉。
这样一个欺软怕硬的孬种,立刻让很多原本想去找麻烦的刀客失去了兴趣。
异常顺利地跑出几十里地之后,丝毫不知自己即将臭名远扬的刘屠狗迎面撞上了一伍天水郡骑卒斥候。
只是片刻,五袭火红的军袍滚落雪原。
尸体散发出的热气很快就消弭在严寒里,只留下几捧由积雪融成的血泥。
二爷搭手远望,天地被大雪相连,已经不分彼此,东面天际影影绰绰出现无数骑兵的身影。
天地良心,二爷可从来没有起过造反的念头,相反还想着从军立功来着,无奈却总是要被被官军围剿。
刘屠狗嘿嘿一乐,喃喃道:“练气境界,该能以一敌百了吧?”
一阵大风自北而来,原本缓缓飘落的鹅毛雪也突然凶狠起来,扑头盖脸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
刘屠狗长啸一声,纵马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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