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血红僧衣-《天龙之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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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明媚的一天,通往矩州的官道上,一个身着浅色僧袍的光头优哉游哉的走在路上。这光头看起来十分年轻,约莫十三四岁,这时一边走着,一边啃着手上的狗腿,看那模样很是享受。突然,四周草丛里冲出几个彪形大汉,为首一人大喝道:“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命财!”(经典的属性就是怎么用都不会厌)

    路遇打劫,这和尚也不慌,快速咬下狗腿上最后的一块肉,随手往地上一扔,吸了吸手指上的油腻,又胡乱在僧袍上擦了擦。淡定做完这些,他双手合十唱了句阿弥陀佛,说道:“各位施主手脚俱全,想必若是去寻个正经营生,不愁填不饱肚皮,何苦非要做这种不拿性命当回事的危险勾当?佛曰众生皆苦,何必为难自己又不放过别人?不如各自散了,回家安安分分的去过平安幸福的生活。”

    这小和尚不守清规戒律,举止邋遢,但等他双手合十之后,一股宝相庄严的气势油然而生。强盗们也被他一百八十度的转变给看呆了,首领最先反应过来,左手叉着腰哈哈大笑道:“你这毛和尚真是有趣得紧,自己嘴角的油腥都未曾擦干净就在那里瞎说甚么‘众生皆苦’的佛家大道理,真是笑死人了。也罢,看在你把本大爷逗乐了的份上,本大爷就破例给你留个路费好了。”

    那和尚又唱了句佛号,非常认真的竖起一个手指说道:“第一,和尚我法号悟戒,不叫什么毛和尚,施主不要再叫错了。”说完这句,又竖起第二个手指说道:“佛祖有割肉喂鹰的典故,我就像那老鹰一般,不吃东西就会饿死,佛法讲究普渡众生,和尚我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所以禁止吃肉并不是佛祖的道理,也就是说我的佛家道理并不是瞎说的。”

    强盗首领被他的诡辩绕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他总觉这和尚说的话里面有问题。想了一会,终于反映过来,大骂道:“你这毛和尚好生无知,老鹰只能吃肉,你却可以吃素,怎会饿死?莫不是佛经念得多了把脑子都念傻了。”

    那和尚听了,摇了摇头说道:“施主所言差矣,佛曰众生平等,青菜和猪狗都是生命,只吃其中一种和两种都吃又有什么区别呢?还有,施主你忘记了,刚刚我介绍过自己,你却又说错了,你要知道这样会显得你很没礼貌的。”

    可能是这次他没有合十双手,强盗首领听完直接怒了,上前一把抓住悟戒的衣领,居高临下的大声叫道:“你这杂毛和尚,说什么屁话呢,青菜不能走动,不能发声,算哪门子生命?敢说老子不懂礼貌?老子改变主意了,今天扒了你的皮!”

    悟戒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口水,把手伸出在强盗首领眼前合十,十分耐心的说道:“阿弥陀佛,施主你又错啦,青菜虽然不能走动,不能发声,但它确实是一种生命。举个反例,倘若一颗青菜我一直不浇水一直不施肥,它很快就会枯死,佛曰生死相随,意思是生和死是相对的,既然会死,这就说明它死之前就是生的,你明白了吗?。”

    众强盗愕然,相顾无言。首领的脸黑得像锅底,做强盗的最不爽的就是不怕死的,为了几个钱财非要把命搭上。他默默松手,突然一脚踹开那和尚,大声吼道:“去你娘的生死相随,赶紧拿钱买命,否则我让你生的变成死的。别当老子吓唬你,老子纵横江湖数十年,杀的人比你见过的还多。再敢惹老子生气,老子管杀不管埋!”

    强盗首领长得人高马大,膀粗腰圆,这脚力道极重,踹得悟戒在地上翻滚了几下才停下来。常人受此重击,必定要身受重伤,那和尚却像个没事人一样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自己胸前的脚印。

    这和尚这时心中也有些恼了,不再行佛礼,只是重重叹了口气诚恳的说道:“这位施主,我是不可能给你钱财的,因为这无疑让是对这种强盗行为的一种变相肯定和支持,长此以往下去,只会有更多弱小而不能自保的人受到伤害。所以,放我过去,你们各自回家吧,给我一点仁慈,也给大家一个机会,好吗?”

    强盗首领虽然给他气得不行,但这时也注意到他有些非同寻常。但心中仍然没有太过在意,他的力量有多大自己可清楚的很,就算这和尚身怀绝技,也不可能毫发无伤,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这和尚练的是金钟罩之类的横练武功,但这类武功易学难精,以他区区十数岁的年纪不可能练得多精深。何况这类武功练至高深时往往会改变人的肤色,这小和尚却肤色正常,更加证实了他的武功肯定没有练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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