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变故起-《太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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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秋月心中一突,吃惊道:“这么严重?”

    “这要问你哥。”荀星尖牙利齿:“你哥为扶正外面的野女人可真煞费苦心。让姐姐流产,让那个狐狸精的儿子做继承人。哼,你郑家不要姐姐,我们还看不上你们郑家!离,说什么也要离。”

    荀星说:“明天,我就去找母亲给宫里写信。请皇后娘娘做主和离。”

    郑秋月心中慌乱,她来时可没听说事情这么严重。按照家里的说法,仅仅是哥哥从外面带回女人,因为有郑家骨肉,所以准备承认其身份。但自家嫂子心生嫉妒,夫妻吵了一架负气出走。

    “虎毒尚且不食子。如今郑春宝连自己未出生的孩子都差点害死。按照本朝律法我家可主动提出和离。”

    大周开朝时,因为有女性将领存在,女性地位并不低。加上荀煜迎娶东方青桑国女,逐渐带来青桑国的风气习俗。

    青桑国传承数千年,女性权利地位不逊男子。

    荀家二代主母有鉴于大周礼制不完善,曾和孝文皇后协同重定《姻律》。其中规定“七出”、“和离”、“情绝”三种夫妻断缘的方式。

    七出限定男子休妻,只要女子犯七出罪,就可休妻。

    和离是男女双方共同同意后才可进行。

    至于情绝,这就是对女性的保护。如果男方对女性以及女性亲属进行极大迫害,女性有资格申报官府,借助法律进行休夫之举。

    “宠妾灭妻外加伤及孩儿,不单单是姐姐要休夫,宝姝也必须留在我们荀家。”荀易道:“我可不相信郑家会爱护宝姝。连姐姐肚子里可能的嫡长孙都不在意,会好好保护一个女儿家?”

    “这……这我区区一个女儿家不敢做主。”郑秋月哪里敢应下这种事?

    “这时候你不敢做主了?那你来我们家作甚?”荀易拂袖而去:“送客!”

    将郑秋月送走,荀易对几个叔公道:“孙儿在后面给诸位备宴,叔公们中午就留在老宅吃饭。”

    说完,匆匆赶去祥云瑞海解决那边的事情。

    “果然,这青霞丹珠不好拿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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