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无言-《楚书,太祖皇帝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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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州城西南区域,住着洪州超过半数的百姓,这里拥挤且贫弊,这里是洪州的平民区。

    同到处都是酒肆青楼的东城不同,在这里,随处可见的只不过是堆积的生活垃圾,是污水横流的漕道,还有不时喝的酩酊大醉的汉子在随地小解。

    同在一片阳光下,但西城和东城却仿佛两个世界一般。

    骆永胜的老岳父温云亭就住在这个区域,这位老学究今日有一场饭局,就在家门口街角的狗肉铺子和自己打小长起来的老邻居、老朋友一道。

    老哥俩喝的很开心,但到了这个岁数,聊天总是会不自然的聊起孩子。

    “比不上温兄您啊,两个儿子都做了秀才,好生争气,姑娘要找了一个好姑爷,真真让人羡慕的狠呐。”

    老友姓顾,与温云亭一般都是四十来岁,但看起来却显得年近六旬一般,满脸的褶皱也是干干巴巴,岁月在其脸上留下的痕迹过于重了一些。

    生活的操劳让他的肩头一高一低,背也是驼着的。

    老顾比不上温云亭,后者虽说只是个不入流的文学,但到底也是朝廷的官,月月有这朝廷俸禄可以吃,家里两个儿子也是秀才,父子三人都能有免税的特权,生存的压力自然是不大。

    可怜老顾城外无田,几十年来都靠着在城里给人打短工,东家杀猪、西家盖房,时间就这么蹉跎着过到今日。

    看到老顾的失落,温云亭虽满腹诗书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宽慰,因为比起孩子来,他的两个儿子确实要比老顾家里那个争气的多。

    老顾的儿子名叫有志,这个名字还是当年温云亭帮着起的,盼着孩子大了能有志气,有抱负,结果却是事与愿违,别说什么志气抱负了,孩子竟然成了洪州城里的青皮流氓,整日游手好闲,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如果不是几次犯的都是些邻里间的小事,大家伙照顾友邻之间的感情,早就报官了。

    民不举官不究,这才让小混蛋到现在逍遥法外,也因此变得不知悔改、变本加厉。

    要拿这顾有志跟自家两个儿子比,即使老顾是温云亭多年的老朋友,后者心里面也是颇多看不起。

    君子不说假话,温云亭没法昧着良心同老顾说什么你家小子也不错,好好培养大有前途之类的虚伪客套,只能陪着老顾喝酒,把这个话题试图揭过去。

    他倒是想揭,可老顾还把着。

    “前几天,我家那个小混蛋又不知道抽的哪门子疯,说报名了一个什么成功学的班,就是你家姑爷搞出来的那个。

    走前恬不知耻跟我说,他学了之后,就能取得如你家姑爷那般的成功,真是唉,眼高于顶,一点都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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