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岗位津贴制度-《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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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一日,陈刚的铁血军第三团(西江军)就接到,位于肇庆端州城铁血军总参谋部的命令,限韩亮的第三营,必须二天之内解救西宁县,和雷廉参将邵广义的雷廉营牢牢地把住西山大道,其他清茶门教教匪向广西的通道。
铁血军第三团的韩亮第三营,有标准的铁血军配置。编有六个步兵连。包括一个掷弹兵连和一个轻步兵连,其余为燧发枪连。步兵连编制各十个班,每连一百十五个人。还有,轻炮连,辎重连,和警卫排,骑兵排等等。一共是920人。
铁血军随着军队人数的增长,伴随军队的辎重也大大膨胀起来。一支有正规建制的军队,无论采用何种补给制度,其第一位的需要总是金钱。
以连为单位,铁血军给每位士兵发最起码的必需品,包括给养、饲料、武器,被服,当然还有白花花的现金银元。打仗时这些现金银元是交给连部里的一位出纳官,而不是直接发给士兵个人。这种建立在公开勒索基础之上的制度,有两个明显的优点:一方面能保证士兵得到正规的薪饷,另一方面使他们不必为了个人的利益去抢劫老百姓。
17世纪初期的大明所有军队,不论是官军也好,还是李闯,张献忠之流,甚至是清茶门教教匪都是一些臃肿笨重的团体。一支部队,假定为五万人,后面跟着一大群妇女、儿童、仆役和随军的商人,其人数相当于部队人数的50-150%。无论开往何处,都必须拖着这条巨大的尾巴。
尤其是李闯,张献忠之流,甚至是老道士王砌要搭建“乌托邦”的守教规的清茶门教教匪们。
最惊人的事实是:如果一支军队不能相对固定地以城镇为基地,那么,为了活命,它就不得不经常处于运动之中,像崇祯十四年的李闯,张献忠之流。
无论采用什么方法,不管是官军的“三响”,还是李闯,张献忠之流直接的抢劫虐杀,总之,大明朝官军,李闯,张献忠之流,那毫无纪律人群很快就会把一个地区搞得民穷财尽。
好在,铁血会在西江流域快速的起了几十座棱堡,他们和官府的城镇一起抵挡,教匪流民的侵袭。
朱浩大少爷跟曹明府稍微分析过,之所以大明朝的中原西北流民四起,把一个另一个地区搞得民穷财尽,老百姓流离失所特别不幸,还因为大明内阁在时间上与城镇堡垒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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