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选择-《混天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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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出现阻拦三足金蟾王动手的女人穿着一身雪白的纱裙,姿容秀丽,长发及腰,身材高挑,相貌气质都堪称极品,宛若天上仙子一般。
李玄宗所遇到的女人当中,甚至无人能够跟她相比,哪怕是敖雅都在气质方便差这女人一头。
不用说李玄宗也知道,这女人就是天鹅仙子灵秀曦,当初三足金蟾王拼死救回来的那位。
三足金蟾王看着灵秀曦,一时之间甚至有些痴了。
这么多年来他都没有踏足过东行灵洲中部,自然也没有机会再见一次灵秀曦。
如今百年时间过去,灵秀曦除了气质上更加成熟了一些,其他方面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灵秀曦哀求的看向三足金蟾王:“大王,我时时刻刻都在感念你当初的救命之恩,但恩情却不是爱情,所以当初我拒绝你,跟陆非没什么关系。
陆非当初也并非是真的想要杀你,他只是年少狂傲,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而已。
看在当年的情分上,大王真的要赶尽杀绝吗?
我只求大王放我夫君一命,我这辈子愿意做牛做马,报答大王!”
三足金蟾王的眼中露出了一抹挣扎的神色。
陆非当年给他的羞辱就是他心中的一根刺,他这百年来无时无刻不想干掉陆非。
现在终于有机会了,但是面对灵秀曦的求情,他却又有些心软了。
李玄宗看到这一幕却是暗道一声不好。
若眼下他们已经出手跟天剑仙宗还有大空寺为敌,那就绝对不能手下留情,必须要把事情做绝才行,双方已经没有缓和的机会了。
三足金蟾王什么时候当圣母可以,却唯独不能在这种时候当圣母。
看了灵秀曦一眼,李玄宗暗中摇了摇头。
这女人果然是红颜祸水,甚至都影响一位妖王拔刀的决心。
李玄宗站出来,淡淡道:“天鹅仙子灵秀曦,你在东行灵州的名气其实也是蛮大的,三十六妖王之一还有天剑仙宗的接班人都为你倾心。
但很可惜,你却是识人不明,选了陆非这么一个外强中干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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