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谢谢。”不知道是昨天喝的太多,身体还在难受,又或者是因为房子被弗兰克敲诈走了,心里不舒服,吉米没什么胃口,一根根的吃着薯条。 “至于,你和菲欧娜的事情,我依然不看好,但你要是能做到一件事的话,我就不再阻拦你们两人交往。”弗兰克说道。 “什么事?”萎靡不振的吉米,听弗兰克这话,顿时来了精神。 “回密歇根大学去,回去上学,拿到毕业证。”弗兰克说道。 “……”听到弗兰克这话,吉米没有说话,用果然如此的眼神看着弗兰克。 在吉米看来,弗兰克这话的目的,还是贼心不死的想要拆散他和菲欧娜。 要知道密歇根大学是在底特律,距离芝加哥可是十万八千里,两人分隔两地不说,吉米现在读大二,想要毕业的话,还需要两、三年的时间。 总所周知,想让一段感情想要变淡的话,只需要两样东西,时间和距离。 吉米要是真回去上学了,两、三年的相隔万里的异地恋,用脚后跟想也知道,肯定不靠谱,结果不是分手,就是被绿。 加拿大事件时,吉米和菲欧娜冷战,不到两周,菲欧娜就拿了托尼警官的一血,给吉米戴了帽子。 菲欧娜和托尼警官约会时,菲欧娜已经和吉米分手了,菲欧娜恢复到单身状态,准确来说,也不算给吉米带帽子。 反正不管怎么说,两、三年的时间实在太长了,不说吉米对菲欧娜,有没有信心,就说他自己,就对自己没有信心。 而且,吉米学习的不是其他专业,而是医学专业。 用老话讲,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学医真的要学很多很多东西,毕竟和人的身体相关,更别说,还是最重要的心脏外科,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是失手,那就是一条人命,关于医学知识的书,是其他专业的书的数倍之厚。 吉米要是真的回去念书,肯定大部分的精力都用在学习上,很容易忽略远在万里之外的菲欧娜。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