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唇枪舌剑-《我在曹营当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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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时分。
张绣、黄祖大营内,二人正在营帐中与众将议事——
黄祖一手捋着满面的络腮胡,在营中来回踱步,身上精铁鱼鳞甲的甲片,在顺着营帐入口照射进来的阳光反射下,晶莹透亮。
贾诩主动献计道:“太守大人,我军已逼近宛城,不如趁敌方未做足准备之际,令将士们主攻一城门,其余三城门则派少许将士佯攻,如此一来,一个时辰即可破城!城门一破,我大军一旦入城,大局则轻易可定。”
黄祖虽是庸才,也知道贾诩提出的是最快效率破城的方案。
“若要如此,那依你之见,应该先由荆州将士们攻城,还是凉州将士们攻城?”黄祖眼珠一转,不咸不淡地问道。
贾诩佯装思考了一番,淡然道:“荆州将士们多为步军,而凉州将士们多为精骑。依在下愚见,还是由荆州将士们攻城,待城门一破,再由张绣将军率凉州精骑自城门杀入,曹军必成溃败之势。”
贾诩的话听起来很客观也很有道理,然而营帐内的所有人都清楚一个更简单的道理。
那就是:谁先攻城,谁的损失必然更大。
无论是黄祖还是张绣,都不希望自家人马去做攻城的炮灰。
也就是说,贾诩不过是找了个理由,提议让荆州军去做炮灰而已。
黄祖也知道,上万凉州军里,尚有五千是精骑,但要让他的荆州军去做攻城炮灰,他又心有不甘。
毕竟这些将士名义上是刘表的荆州军,实则都是他在江夏自己积攒多年的家底。
攻城成功,打下的宛城也是张绣的,自己出力又不得利益,黄祖当然不想做这赔本的买卖。
“我看啊,我等不必急于攻城,不如先由一员悍将率兵马前去叫阵,试探一番,也许那个叫楚云的小子早已吓破了胆,准备开城乞降呢!”
黄祖说着,又道:“张绣将军身经百战,人称‘北地枪王’,不如就由张将军你去叫阵吧。”
贾诩听出黄祖的私心,心中暗叹一声,可情势所迫,此役黄祖才是总指挥者,他纵然献出良策,可黄祖为一己之私不予采纳,也是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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