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战乌桓陈到称雄-《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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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辰!”陈到传令下去。
每一个部卒赶紧都把马赶到背风的地方,取出贴身的干粮和酒袋,还有一点点温度。
到处都是咀嚼声和酒水的吞咽声,陈氏部落的人十分骄傲,远近的部落,只有自家的人能喝到酒,别的部落千篇一律都是马奶酒,粮食都不够吃,哪有酒?
当然不是神仙醉,那样的话赵云的身价根本就消耗不起,游牧民族最喜欢的就是这口酒。
好在秘密进行过好几次贸易,都是从弱水出,沿海上把马匹送往青州一带销售。
海量的粮食又被秘密运回来,酿酒坊周围最是热闹,调酒师把酿造出来的白酒兑了又兑,差不多二三十度的样子,才拿出来。
至于和其他部落交换的,则是一二十度的酒,换得数不清的马牛羊,形成良性循环。
陈氏部落的部卒在冬天也出来拉练,习以为常,从马背上拿出草料让马儿吃着,拉开睡袋进入梦乡。
周围的部卒们都出均匀的呼噜声,陈到把二哥和四弟都赶去调息,一个人守营。
他胸潮澎湃,曾几何时,能想到自己来到大草原上,成为部落领?
尽管到了一流巅峰,又有相关的典籍在手,他不打算急于突破,想慢慢地感悟,把基础打得更为牢固。
丰厚的肉食,是兄弟五人能快晋升的原因之一,度过快,根基就有些虚浮。
他的感应区域不大,能到两里左右,刚好笼罩自己的部卒。
或许刚到的时候,把胡人当做异族。朝夕相处下来,好像与汉人并没有分别。
让陈到十分舒服的是,在大草原上不需要考虑那么多的人情世故,哪个部落敢来打自己,那就毫不犹豫干回去。
最艰难的时候,一个和陈氏差不多的部落,因为觊觎白酒想要偷袭。
那一战十分艰苦,五兄弟都是血染战袍,从而把该部落全歼,趁势进兵,斩杀了全部贵族,从而有了今天的规模。
时间差不多了,他出一声尖利的模拟鸟叫声,部卒们都惊醒,手脚麻利地收拾着睡袋,用雪在脸上擦拭,人完全清醒。
作为部族的战士,骄傲的事情太多,而能放肆地使用食盐,则是每一个战士最兴奋的事情,基本上消灭了雀盲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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