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莱克载着贝蒂,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到阿灵顿郡的家中。 原因? 莱克想要缓缓,下午一点多回去,要听凯伦的唠叨一下午估计还要加上晚上的时间,所以,反正都要回去,为什么不晚点呢。 正好。 贝蒂想要去打枪,所以,莱克直接载着贝蒂,先跑去了靠近阿灵顿郡的一处打靶场内。 “哇!” 莱克摘下靶纸,看着十环内的九个洞,惊叹了一下,朝着旁边摘下耳罩的贝蒂说道:“不错嘛,枪法有进步。” 鬼知道为什么这一世的贝蒂会这么喜欢研究还有……枪。 也许是因为莱克吧。 莱克在参军的时候,有假期的时候都会跟贝蒂见面的,然后贝蒂就缠着他问军队中的趣事,然后一来二去不知道怎地就把贝蒂带到靶场上了。 久而久之。 贝蒂的枪法……不算好,但也不算差了,最起码以目前的水准来看的话,十米之内弹无虚发,百米之内,如果目标是死的,再给贝蒂瞄准的时间也是弹无虚发的。 超过百米? 三分靠天意吧。 贝蒂朝着莱克眨了眨眼睛:“哥,我们比一比。” 莱克微微一愣:“什么?” 贝蒂说道:“比一下。” 莱克抬头望了望天,这天还没黑呢,怎么就开始做梦起来了呢。 不过。 莱克想了想,闲着也是闲着,随即朝着贝蒂说道:“好啊。” 五分钟后。 “砰!” “砰!” “砰!” 莱克在靶纸固定到位的那一刻,看着旁边刚准备装弹的贝蒂,手中直接开枪,两秒钟内打完十发子弹。 纽约警署的警察光辉战绩是三秒钟内打完一个弹夹。 莱克还比最快的记录快一秒。 旁边的贝蒂长大了嘴巴,一会看了看注视着她的莱克,一会看着正在往这边收回,十环中有十个洞的靶纸。 这…… “不打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