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路难-《水浒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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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这几日临近月中,月光很亮,无需举火而行,但为了安全起见,即便夜间凉爽,赶路也非上选。

    次日卯时,简单早餐,结算了一夜花销,并问清了前路两百里的沿路村社馆舍情况,用纸片画了一张草图请掌柜确认,顺便购买了今日干粮和一小包食盐,最后连掌柜自用的葫芦也买下并灌满了开水,共计花费二百二十文。

    这一日,行一百六十里。

    哑猴一路坐在马上,用已经晒干的蔺草编好了一顶草帽、两双草鞋及四个小草袋,袋内乃是干粮和一路休息时采摘的各色野果。

    夜间投宿洛川北驿站,这也是宋朝一大特色,官办事物但凡能赚钱增加国库收入的,都可用于经商创收,就连用于传递军事情报的人员途中食宿、换马的驿站也可以商用。

    当然,掌柜和堂倌也是驿卒兼任,没错,就是有正规编制的兵卒,其他朝代,兵卒从事它业乃是禁忌,本朝却是堂而皇之。

    第三日,付出一百八十文食宿费后再启程。

    惯走夜路必遇鬼,当晚,在宜君与铜川交接的山道上,徐泽便遇到了剪径强人,只是那厮见二人警惕非常,且徐泽背弓负剑持枪,明显是硬茬子,乃唾地而走。

    第四日,早间天气便闷热异常,午时暴雨倾盆,雨后又湿滑难行,当日仅行八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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