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十万马群-《英雄无敌之谁与争锋》


    第(3/3)页

    这支狼群,就是为了获得足够数量的食物,转而把目光瞄向了山谷内的马场。

    要不是唐煜来的及时,山谷内的马群早就被狼群分而食之,能剩下些残羹就算不错了。

    “长枪兵上前。”

    山谷的入口说小不小,说大也是挺大的,要像堵住这个入口,起码需要一百名的枪兵同时上前。

    唐煜把枪兵们分成五个列队,由手底下的枪兵“伯爵”统领,轮番上阵。

    后面则是刚招募的炼金弓箭手和一些会骑射的炼金马匪。

    其中会齐射的炼金马匪数量不少,居然有五百之多?这倒是大大的降低唐煜己方远程攻击薄弱的弱点。

    由枪兵们抵挡在第一线,远程兵种在后面放心大胆的攻击。

    狼王隐藏在狼群当中,狼嚎一声,让狼群动了攻击。

    一头头棕色巨狼张开血盆大口,咆哮着冲锋。

    只是没等他们靠近长枪兵,一支支利箭“咻咻”接二连三的射击,一头头的巨狼纷纷毙命倒地。

    这还是唐煜头一次见识炼金弓箭手的箭术,这少说也有初级的箭术水准了。

    作为大师级箭术的唐煜,眼光犀利,一眼就瞧出。

    炼金战士,真是一种神奇的存在。唐煜感慨不已。

    但炼金马匪的箭术就差了不少,这大概只是因为他们多精,而不是专精的缘故啊,而且他们的等阶还比弓箭手低一阶。

    好在狼群数量繁多,密密麻麻,起码炼金马匪射手的命中率,比野马城那二百多的菜鸟士兵要强上许多。

    狼群有一万多头,凭借己方才一千五的数量,想要打败他们,明显是一场苦战。

    经过几轮的射击,悍不畏死的狼群终于冲到了近前。

    “长枪兵,长枪前刺。”唐煜每战必身先士卒,大声高喝,手中白银长枪划出一道冷芒,一头冲的最前面的巨狼收力不住,直接被开膛破肚。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