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城东集市-《更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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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郭意哥要去官府,牙人呆不住了,拐卖人口可是重罪,若是被官府知道,他们没有好下场。

    从唐代开始,朝廷已经开始意识到了拐卖人口对于社会的危害性。因为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更加严厉,唐律规定:

    贩卖十岁以下孩童的,即便对方家庭是自愿的,也会被视为抢掠人口,将予以严惩。

    贩卖的人口为奴婢的,判绞刑;贩卖人口做别人家奴的,流放三千里外;贩卖人口用作妻妾子孙的,判徒刑三年。

    所以他们心里有鬼,不能让郭意哥去官府,于是出来几个男子,围住了郭浩二人。

    看到这一幕,二人已经确定孩子们没有说谎,这些牙人都是人贩子,二人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了他们。

    他们犯的都是重罪,被官府抓到必死无疑,而且人贩子比盐贩子还可恶,百姓们也不会饶了他们。

    “你们要干什么,你们可知我是什么人!”

    郭意哥有些紧张,他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五个大汉将二人围住,另外俩人将孩子重新装进口袋。

    郭浩冷眼看着五人,忽然伸手就是一拳,对于这类人渣不用客气,不杀他们已经算是开恩了!

    郭浩含怒出拳,力道格外的重,几个牙人挨了郭浩两拳,都倒地不起,已然是受了伤。

    就在这时,有兵丁过来,他们在集市闹出这么大动静,怎么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何人在此闹事,好大的胆子!”

    开封府地兵丁到了后,为首的统领见到郭意哥就是一愣,忙堆笑道:“三公子,您怎么在这,这是怎么回事,您没受伤吧!”

    郭意哥摇了摇头,之前的紧张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得意。

    “这群人应该是略卖的牙人,这些孩子都是良家子弟,你们来的正好,帮忙找一下他们的家人。”

    听到“略卖”二字,兵士们看几人的眼光都变了,从汉代开始就有明文规定,将拐卖行为与群盗、盗伤杀人,盗发坟冢等重大罪行并提。

    按照汉朝律令会处以磔刑,就是将犯人砍头后,把尸体的肉分割开来,再把四肢断开,意思是让这种人死无全尸。

    这种刑罚原本是用来对待祭祀的牲畜使用的!

    可见从汉代开始,就把这类型的罪犯比作畜生!

    人赃并获,又有郭意哥作证,衙兵把孩子和牙人都带了回去,周围的百姓都纷纷鼓掌,郭意哥很有成就感。

    不过郭浩并没有什么感觉,虽然他们抓了一伙人贩,可天下还有许多,况且郭永宁还没找到,希望她不会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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