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开庭-《从律师开始的东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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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团的成员们,你们作为日常生活中普通人的时候,在看到自己家人受到攻击的时候,是第一时间冲过去赶紧保护自己的家人。

    还是会在那里停一下,理智的用大脑想一想,自己该怎么过去拉架呀,会不会不小心把打我家人的人给打伤了呀?

    是不是还要用个十几分钟想出一个完美的处理方法再过去?

    会吗?用这种方式来要求受到伤害的人,不感觉实在是太苛刻,甚至是根本就没有人性了吗?!

    这样不就成了一味的保护施暴者,反而是把链条绑在了受害者的手上,这个和我们立法的精神已经完全违背了吧?!

    宋义当时看到自己的妻子,女儿受到攻击,用自己随手拿到的东西去击打对方。

    合不合适?合不合适?再合适不过了!

    在刑法理论中,这叫什么?

    正当防卫!”

    “咳。”

    冈田检察官听到这话咳嗽了一下:“可就算如此,在当时人数众多的情况下面,将受害者攻击到了这种程度,用正当防卫很难解释吧?”

    “宋义用来防身攻击的物品也是在仓库门口随便拿起的钝器,而不是开刃的利器。

    如果想要杀人的话,应该选择更锋利的利器才对吧?

    而且根据尸检的结果,死者的身体体表外侧只有脑袋发现了伤痕,并且没有受到重复攻击的迹象,这表明宋义只攻击了一次。

    如果是故意想要杀死对方的话,宋义会只攻击一次吗?还是向头骨这种坚硬的地方进行攻击。

    如果是早就想好的故意杀人的话,应该早就已经准备好,向身体最薄弱的地方攻击吧?

    如果这也不算正当防卫的话,难道各位以后想在大街上遇到有人行凶的时候,都不能全力保护自己,反而要害怕全力保护自己之后要吃上官司,这就太离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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