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百年之后(1)-《百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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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二十年,甚至百年过去了,他的容貌依旧,步凡不得不频频变换身份,就像吸血鬼一样,永远见不得光。

    步凡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身体必有蹊跷,但是,他找不出,他也不敢让人帮忙找出,尤其是穿白褂的。

    他不想自己曝光之后被抓去当小白鼠,所以他必须继续隐藏住这个该死的秘密。

    不老不死是好事吗?如果是的话,步凡宁可不要。除非,他还有其他一些小秘密。

    可惜,没有,除了长生不老,他跟其他人完全没有两样。火烧会热,冰冻会僵,电击会麻,血流会疼……

    脑袋掉了会不会死,步凡不知道,但他很清楚,即使心脏被子弹穿过,他依旧顽强的活了下来。

    那一天,他被吓坏了,不仅仅是因为他无辜地被卷入犯罪分子与警察之间的交战,更多的是他被枪击之后,竟然还能活下来。

    当时对自己的秘密已经略有所知的步凡,在中枪之后,不得不想法设法脱离现场,他可不想被送进医院,让人发现他是死不了的怪物。

    你能想象自己心脏被枪击之后除了疼痛却依旧保持清醒的情景吗?你敢想象在这样一个场景之下,用小刀剥开自己胸膛,两根手指在那依旧跳动的心脏抠出子弹的场面吗?

    步凡不是狠人,他是在被恐惧笼罩下反反复复昏迷十几回之后,才最终取出那颗不致命却导致他痛彻心扉的罪魁祸首。

    他没有其他超能力,但他的确死不了,虽然无法完全证明,有那么一次恐怖的经历已经够了。

    胸口的伤早已经愈合了,但该有的伤疤还是留下了,绝对不会光滑如初,所以,步凡不会生出反复卖.肾的愚蠢念头,断肢再生这种超能,显然没有出现在他身上。

    他似乎可以不死,但活着的方式却有两种,完好或者残废。

    他不会去尝试爆掉自己的脑袋,看看自己能不能活下去。想象一下吧,死了还好,真要不死,那托着半个恐怖的脑袋出现在人前,吓死人不要紧,以后的人生——不,应该是怪生还要不要过了?那样子跟丧尸有什么分别?

    正经工作做不了,要不,卖血去?

    作为一个不老不死的人物,血液多少该有些特殊吧?

    可惜貌似没哪个医生能检测出其特异之处,无论是一个世纪前还是后,或许是根本没人去注意,毕竟,只要你的血液健康就行。

    说到健康,你还能找出比不老不死的怪物血液更健康的吗?

    此外,在很久很久以前,捐血就已经列属无偿服务了好不好!

    这个步凡有点经验,要说报酬,顶多就是一些牛奶面包,他捐过十几次就没再去了。

    貌似也没突然冒出另一个不老不死人的新闻,似乎,他的血液对别人并没有效果。

    一个世纪后,步凡更加不敢尝试了,要知道,科技是日新月异的,医疗自然也不例外。鬼知道会不会又有哪个混蛋突然异想天开,发明出能检测他特殊之处的玩意出来。

    卖.肾更不可能了,这是法律禁止的,即使在黑市,也发不了大财,顶不了用,除非步凡能反复卖.肾。

    当乞丐?

    纸.币都没了,难道还拿着无线交易仪去乞讨?

    这种古老的职业十几年前就被淘汰了!

    十几年前!又是十几年前!步凡有点厌烦这个年代。

    没法子,时代进步了,货币开始无纸化了。

    信用货币推行之初的前几年,私底下还有现金交易,但是随着科技的强大,信用货币是无可阻挡的,几年之后,谁还拿着现金去交易,那纯粹是土鳖。

    当然,如果只是让人骂土鳖,步凡也认了,关键是最后银行连这个机会都不给了,几年时间,流通中的货币全部收回销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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