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鸿鹄羽和书虫-《明天一起去开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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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然还是蘸着最廉价的草灰墨,真是暴殄天物。”

    草灰墨相比其他墨水来说,有一股淡淡的烟火气,而且字迹容易变淡。

    说到这里伊森脸色一红,节俭不是个好品质吗?

    再说了不蘸墨我怎么写字?

    伊森满脸的疑惑。

    不光是他,班上的其他人亦是如此。

    “鸿鹄顶羽,以念为墨,血染朱红,刻骨铭心。

    这支顶羽是念的良导体,有些上等的念具中就加入了鸿鹄顶羽的成分,所以即便你是新手也可以尝试着输入念力。”

    “由于王种鸿鹄鸟有着超凡中转化系的特点,它的顶羽继承了这一特点,可以将念转化成某一种神奇的红色物质。”

    “所以当你用念力当成墨水,留下的字迹会像烙印一样,永远不会消失。”

    多恩教授捏住羽毛的下端,脸上的表情十分陶醉。

    “不仅如此,传说中鸿鹄鸟都是成对生活在一起的,如果把一对鸿鹄的顶羽同时拔下来,做成羽毛笔,当其中一支羽毛笔写下文字后,无论相隔多远,另一支羽毛笔也会写下同样的文字。

    反之亦然。”

    “很神奇不是吗?用它来传递消息,一个字——绝!”

    多恩教授捧着羽毛笔,越说越激动。

    但他却没注意到此时伊森表情的微妙变化,他的心中早已掀起了惊涛骇浪。

    当时这支笔是自己过生日的时候,哈布送给自己的,那会不会有另外一支,在马戏团的手中呢?

    还有马歇尔送给自己的那本笔记本,是不是也是得用这支鸿鹄羽毛笔写就。

    这让伊森想起了马歇尔当时送给自己笔记本的场景。

    ‘千万不要乱写乱画哟~’

    这是马歇尔的原话,伊森一直都非常好奇这句话的意思,现在伊森好像有点明白了。

    伊森有些迫不及待想用多恩所说的方法试一试。

    一节课下来,伊森心事重重,压根没听进去多少。

    随后伊森婉拒了妮可和宾果前往图书馆的邀请。

    鹰院的宿舍中,伊森坐在独属于自己的阳台上,从徽章中拿出那本笔记本,将鸿鹄羽毛擦拭干净,然后输入自己的念,郑重其事的在本子上写下:“你好,我是伊森·摩尔。”

    果然如多恩教授所说的一样,羽毛笔在念的驱使下,留下一排鲜红的字迹。

    不过转瞬便消失不见。

    伊森皱了皱眉头。

    不是说以念为墨,可以字迹永存的吗?

    就在伊森疑惑之际,在笔记本上忽然出现一排字迹:“你好,我是书虫贝塔。”

    伊森一惊,果然字迹消失并非羽毛笔的原因,而是这本笔记本有蹊跷。

    “我很喜欢这种笔墨的味道,入口即化,圆润滋补,还有淡淡的草木灰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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