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征召筑陵(二合一章,今日更新完毕)-《我为国家修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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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陶坊里,却是小手工业作坊,虽归县工师管,但实际地位却比公营的工坊低得多了。

    向南曾经在翻阅一些资料的时候,也多少了解一些。

    在秦朝的手工业者中,除了国营大工场中的附庸工匠和刑徒之外,还有一小部分私营手工业者。

    这个考古上有一定的发现,他们的地位要比一般编户农民还要低,主要的工作就是谋生和随时准备着国家需要你,然后你来服徭役。

    这个角色,在《秦律工人程》里面也是与刑徒并称的。

    重见到县工师葛也来了,脸色便变得凝重了起来,又继续问道:将军打听小老儿,又有何事?

    好事,大好事啊!

    军吏没有说话,葛却是上下打量了重一番,抚掌大笑了起来,随后又脸色一整,大声说道,奉丞相之令,征天下百工,共筑皇陵。

    重一听,顿时了然。

    秦皇陵,他当然知道!

    这秦始皇登基之初便开始建造的陵园,至今已经修建二十六年,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见他有些迟疑,葛便劝道:如今我大秦战事刚刚停歇,万事待兴,你就算开了窑,烧出了陶器,也不一定卖不出去,这么多张嘴,吃什么,喝什么?

    不如去骊山,为皇陵烧造陶俑。

    葛稍稍透露了一些,说道,既能赚点工钱,又能服了徭役,有什么可犹豫的?

    秦朝的徭役政策,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黑暗无道,老百姓服徭役并不是当牛做马,挨打受骂。

    当时服徭役是有工钱的,有的徭役朝廷管饭。

    据云梦秦简所载的《秦律·司空》规定:有罪被判处罚款的人,或欠朝廷债务无力偿还的,以徭役抵债的,每劳动一天折8钱。

    需要由朝廷提供食物的,每劳动一天抵6钱。

    在朝廷服徭役,依律由朝廷提供食物,男子每天1/3斗,女子每天1/4斗。

    而《秦律·工人程》则规定,隶臣下吏参与城旦的人和制造器具的工匠,冬季减轻工作量,三天只需完成夏天两日的工作量。

    重听了也是脸色变幻。

    说起来,国家征召,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这可容不得他拒绝。

    就好像后世影视剧里经常看见的那样:

    执法者在办案时,临时征用市民的交通工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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